自然资源部明确: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不用争了!“继承权”新规:明年起,父母的房子统统“这样”处理
人生在世,不同的人会活出不一样的人生,但最终的结果都是一样的,死亡是唯一的终点,在这个时候,就算生前多么辉煌,有着用之不尽的财富,最后都不能带走,人们就和来到世上的时候一样,孑然一身。那这个时候,生前的财富又该怎样呢?在通常情况下,人们都会把财富留给后辈,而在这其中,房产就非常重要,因为房产在家庭资产当中的占比高达70%,所以就变成了后辈们争抢的重要目标。
如果一位老人在去世之前,只是生养了一个孩子,那么就没有多大问题了,所有的财产都将留给这个孩子,但要是生养了多个子女,在财产继承方面,就会产生很多争执和纠纷。相关部门针对这个情况,已经制定了新规,从明年开始正式实施,以后父母们留下来的房子,统统按照这样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大家也不需要再争了。
一、为什么继承纠纷频繁产生?
在当下,房价虽然有所回落,但对很多人来说,仍然高的吓人,一套房子的价值基本上都超过了百万,所以在很多家庭当中,房子都是最主要的资产,占比很高。在这样的情况下,大部分的人都想不劳而获,直接从父母的手中继承房产。要是家里面的兄弟姐妹很多,那这时都会为了争夺房产而闹得不可开交,甚至争得面红耳赤,完全不顾血缘亲情。
在国人的思想当中,儿子就是家里的继承人,所以父母在去世的时候,会将主要资产留给儿子,而那些女儿,只能分得少部分财产,又或者是一点也分不到,这时候就会产生不满,子女之间也会因为遗产分配不均的问题,关系变得非常紧张。
二、新规来了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有关房产的继承问题,基本上按照的是继承法来进行处理,但社会在不断进步,有一些法律法规就不适合当下的现实情况,特别是房产继承问题,这又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所以必须要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然后推出更加合理的处理措施。在这样的情况下,新规马上就要来了,从明年开始,父母们留下来的房产,都会按照这样的办法统一处理。
在新规当中,继承人的范围得到了进一步扩大,这也就是说,如果排在前面的顺位继承人不幸去世,那么侄子、侄女和外甥、外甥女都有相应的继承权,这条规定非常重要,毕竟当下有很多老人膝下无子,他们在去世之后,遗产就得到了处理。
有很多年轻人的生活压力很大,为了能够获得更高的收入,有一些人就不得不背井离乡,常年在外打拼,这时就没办法顾及到父母的生活,所以就有越来越多的空巢老人出现。在新规实施之后,如果有兄弟姐妹,又或者是外甥和侄子照顾了老人,承担了赡养的重任,那么也有机会能够分得房产。
与此同时,老人定下的遗嘱形式也更加多样了。从明年开始,又新增了多种遗嘱形式,这就包括了录像、打印以及口头等遗嘱,这样的遗嘱同样具备法律效应。要知道,以前老人们在立遗嘱的时候,流程非常麻烦,并且还需要缴纳公证费,所以便放弃了立遗嘱,这导致很多继承纠纷的出现,但现在不一样了,新增多钟遗嘱形式,老人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新规之下,进行过公证的遗嘱并不具有优先性,能生效的那份遗嘱是最新确立的遗嘱。如果老人在生前并没有立下遗嘱,那在他去世以后,所有的继承人都拥有相同的继承权利,出于公平公正性的考虑,需要对所有遗产进行平均分配。
除此之外,还增加了宽容制度,这也就是说,如果子女因为一些原因而丧失了继承权,但在改过自新之后,可以获得父母的宽容,那就能恢复继承权。最后,还增加了遗嘱信托,有第三方机构来介入,帮忙委托人管理财产,并且根据委托人的实际意愿来分割遗产。
结语:在新规实施以后,相信很难再看到遗产继承纠纷了,毕竟在继承的时候,都需要按照规定来进行,就算互相争夺,也没有任何实际作用,大家千万要注意了。同时,都是一家人,如果有遗嘱的话,不必闹得不可开交,毕竟再歇斯底里也拿不到遗产。
房子怎么转给子女最划算
回眸一笑Wp慎选继承父母房产!如果继承人夫妻双方名下有房,后期交易个税则是差价的20%!如果夫妻双方名下无房则免#房产小知识 #买房须知 #继承法
84岁无儿无女的老人过世,留下广州一套房产。按照规定,无主财产需要收归国家所有,但侄女却申请继续老人的房产!按照继承法来说,侄女是不能直接继承房产的,但这一次法院却这么判!
苏阿婆生于1936年,她这辈子和丈夫没有生育子女,也没有收养子女,两人一直相依为伴到2007年。这一年,丈夫因病去世,苏阿婆就独自生活到2020年。等她去世以后,就留下了广州珠海的一套房。
因为苏阿婆生前没有立下遗嘱,而且她也没有子女继承房产,再加上苏阿婆的兄弟姐妹都已经去世多年,而祖父,祖母和老伴的父母,也都已经不在人世,所以这套房产一时就成了无主财产。
于是法院就在2021年3月19日开始,在涉案房屋楼梯的大门前贴出公告,如果在一年内无人认领,这套房子将会收归国家所有。
后来认领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房子被收归国家所有。但是苏阿婆的侄女梁女士却提出自己有权继承这套房子,理由是在苏阿婆生前,她对苏阿婆有照顾。
其向法院出示的证据如下:
1、苏阿婆没有子女,老年没人照顾,都是自己照顾苏阿婆的生活起居。有时候还住在苏阿婆的家里,陪着老人睡觉,伺候老人。
2、老人生病的时候都是自己和丈夫开着车送老人去医院看病。老人住院也是自己去陪护,而且还以家属的名义在医院的各种文件上面签字。
3、苏阿婆去世以后,两人花钱为苏阿婆举办了后事!
4、苏阿婆生前同意将房子遗赠给自己,2020年的6月下旬,两人去办理房屋的遗赠手续,但后来因为材料不齐,没有成功。
1、那么,在这种情况梁女士到底有没有权利继承房产呢?
民法典第 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 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 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按照继承法,梁女士是不能直接继承的。
但是,虽然梁女士不能直接继续房产,但梁女士证明自己在苏阿婆生前对其尽了扶养的义务,而苏阿婆在生前也希望将房子遗赠给梁女士。
因此,梁女士可以依据继承法关于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请求法院把房子判给自己!
继承法第 14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同时57条规定:遗产因无人继承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时,按继承法第 14条规定可以分给遗产的人提出取得遗产的要求,法院应视情况适当分给遗产。
综上,法院认为梁女士尽到了生养死葬的义务,虽不是子女,但胜似子女,所以判决房子归梁女士和其丈夫共同所有。
2、那么,侄女到底能不能代位继承遗产呢?
按照老的继承法,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但是继承法在20201年的1月新增了条款,民法典第 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所以,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等也可能获得继承权。
苏阿婆去世的时候,继承法还没有新增条款,所以侄女只能让房产被认定无主财产后,再以自己对苏阿婆有抚养,向法院提出申请。
所以说,梁女士的孝顺,才会得到这套房子。在我国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是优于遗嘱,遗嘱的效力是优于法定继承。
换句话说,父母的财产不一定非得子女继承,如果子女对父母不孝顺,父母可以留下遗赠抚养协议,把房子留给对他好的人。
这个事件提醒大家一定要做一个孝顺的儿女,同时老人在生前先定下遗嘱,以免日后就分配问题会有纠 纷,同时也是未雨绸缪!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梁女士有资格继承这套房子吗?
#乌鲁木齐头条#房产继承统统按新规定处理,子女再闹也没用,新继承法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
最近头条读者咨询房产继承的人比较多,我针对这个问题做一个解答。新的民法典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行,其中有对父母房产如何通过继承的方式转让给子女们做了详细规定,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继承权"新规定统统按“新规"处置。
1、新的继承权新增加了2种立遗嘱的方式
以前立遗嘱都是去公证处公证,这个方式弊端和局限性,房主年龄大了行动不便和迟缓,有的老人卧床不起没办法去公证处办理。事主本人经不起这样来回折腾。
新规增加了2种立遗嘱当时: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例如老人不认识字,可以录像。
2、新增加了见证人规定,仿制遗嘱不是当事人真实的想法和被迫无奈。
为了避免子女之间为了争房产出花招,要求父母按自己意思立遗嘱,新规定要求必须2名见证人在场才行,确保老人真实自愿。
3、新规定设立了“遗嘱最新第一"原则
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只要是合法有效遗嘱,哪个遗嘱最新也就是时间最近就按照这个最近遗嘱执行。
4、民法典新增加“宽恕”制度
就是给老人立遗嘱一次可以反悔的机会,生活里,不孝顺父母的子女有很多,但为了获取父母的房产做两面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所以反悔制度就给与老人一个保障,有机会修改遗嘱,给了老人最大选择权限。
4、新规增加了有效继承人范围
随着家庭人口缩小,许多家庭没有第一第二合法有效继承人,那么事主的房产和财产最终归属谁,民法典增加了继承人范围,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都位列其中,现在都有合法继承权啦。
这就是民法典新规定,关于继承并没有大家想的那么简单,如果不小心,可能会失去继承权。
法定继承按什么分配原则和比例?
1、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和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可以多分,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是指对老人的生活提供了经济来源和生活里劳务扶持,这是权利和义务相统一原则的提现。
2、对那些生活困难缺乏劳动力的子女,应当给与照顾,这里"特殊困难"与"缺乏劳动力"两个条件同时具备,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可以满足基本生活开支即可。
3、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子女,没有尽到义务,应到不分或者少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等。
同一顺序继承人达成一致意见前提下可以对遗产不均等分配,法律尊重继承人自愿行驶继承权的约定。
关于继承房产引发的矛盾很多,毕竟是大宗物品,价值很高,为了更好解决这些纠纷,新的民法典发布完善房产继承顺序和分配等问题。
继承法三大常识!
一、什么是继承和遗产
继承是指从公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起,按照法律规定将其遗产转移给所有继承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遗产是自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公民,为被继承人。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一开始,遗产的所有权便转归继承人。
继承人为一人的,继承人单独取得遗产的所有权;继承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遗产在未分割之前为各继承人的共有财产。
依据《物权法》,因继承取得的房屋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但继承人处分该房屋物权时,应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二、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继承开始后,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
依据《继承法》,法定继承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地位是完全平等的,遗产将在他们之间平均分配。
三、什么是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一)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
(二)转继承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份额。
#继承#
2021民法典,公民应该知道的13条房产新规!
出嫁的女儿到底有没有继承权?
01.房子70年产权,届满自动续期
02.婚前父母帮买房,属于个人财产
03.侄子侄女可继承叔伯遗产
04.房子不解除抵押,可直接过户
05.买卖二手房,别要有居住权的房子
06.买房找中介,不能跳单,要付酬劳
07.未经授权,给孩子买房,可以
08.未经同意,替孩子卖房,不行
09.出嫁的女儿,享有平等的财产继承权
10.胎儿有继承权,遗产分割保留份额
11.不尽孝者少分或不分遗产
12.城镇户口子女,能继承农村父母的房
13.因卖方原因,房子无法过户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多读民法典,学习法律常识,遇事不吃亏!2021年了,你还要做一个法盲吗?
这是新中国的第一部民法典,是一本真正关心我们老百姓生活的法律百科全书,它涵盖了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收养法、担保法、侵权责任法、等等总共1260条民法宝典!
里边对公民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都做了详尽的规定。
爸爸妈妈的房产你有继承权吗?不一定!这个遗嘱有效吗?看看“继承法”第十七就明白了!自书遗嘱可以怎么写?
“房产证”已名存实亡?房子产权70年到期归谁?《民法典》有新规#房地产#
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随着它的出台,之前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全部“消亡”。
1.找中介买房子,不能跳单,要付报酬。
过去,一些买家通过中介联系卖家后,为了节省中介费用,他们私下联系对方,选择避免中介完成交易。过去,中介只能骂一句,但现在他们有权起诉。
2.房屋产权满70年后,将自动更新。
很多网友总是担心自己房子的产权到期后会被收回。现在不用担心了。到期后会自动续约。房子还是你家的。
3.房屋无需解除抵押,也可过户。
以前买卖房子,卖方必须和银行结算贷款,解除抵押后才能过户。现在不用了,有抵押的房子也可以直接过户,交易时必须通知抵押权人。
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谁拥有房屋?民法有新规定。
房子的产权只有70年。这没有错,但你可能不知道这里的产权与买家关系不大。
所谓房屋产权70年,是指房屋土地的使用寿命,举个例子。比如开发商在2000年拍了一块土地,建了一栋房子出售,开发商拍的土地不是永久的,而是只有使用权,而是70年。买家买房是永久性的。没有说土地使用寿命到期后,房子会回国,可以放心。
根据国家《民法典》有关规定,当土地产权到期后,业主若要继续使用该房屋,只需支付一定的费用,最高不超过一万元,最低不低于每平方15.6元。
因此每个人在买房时,只要拿到正规的房产证,以后的事情就不必过分考虑,自己的房子也不会在70年后过期。而想要继续使用房子的费用也是相当划算的。
在这里,我们必须谈谈众所周知的房产证。许多人认为,只要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那房子的主人就是谁,也许在过去就是这样,但是从2015年开始,这种想法可能会有点片面,因为从2015年3月1日起,国家就开始颁发《房产证》,而这种想法实际上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二合一,实际上,从2015年开始,房产证就已经是名存实亡了,所以想知道房子的主人是谁,实际上是要看房产证上的名字,而不是房产证上的名字。
那么如果产权到期,该怎么办?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提出: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不仅如此,《民法典》还增加了许多新规定,包括居住权。关于居住权,在《民法典》实施之前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民法典》规定了物权编物权编制中增加了居住权,并设立了专门的章节来规定居住权涉及的问题。可以说,居住权是物权编制的最大亮点。
1.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不能转让,也不能成为居住权人的遗产,不能通过继承继承人继承。原则上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但当事人有特殊约定时可以。《民法典》第369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或继承。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房屋除外。
2.居住权期满或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被消除。当事人约定居住权期间,根据约定,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被消除。
3、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被征收、征用或者房屋消失的,居住权消失的。住宅所有者获得补偿费、赔偿金的,居住者有权要求适当的份额。
以上几点就是我从《民法典》中得知的!
当然除了上述的,在生活的其他方面,《民法典》也有了许多新的内容,涉及百姓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例如:
1、保护个人信息。那些恶意向手机用户发垃圾短信、诈骗短信的,将会面临处罚。
2、禁止放高利贷。那些祸害学生的“校园贷”和一些“套路贷”将被严厉打击。
3、妻子可以依法找小三要回丈夫赠与的钱财,这属于夫妻财产;
《民法典》作为保护公民权利的宣言书,它的影响将贯穿中国人的一生。除了婚姻方面,还包括物权法、继承法、合同法等内容,事关每个人的生老病死、所虑所求,是一本社会的百科全书。
在如今法治社会,懂法才不会吃亏。不是为了成为法律专家,只是为了可以避免踩坑,哪怕踩坑了,也有方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与其哭泣求人,不如靠着自己。#买房者说#
好多人不太懂这个房产的继承法,以为老人的财产就是儿女的,其实也不然,闹不好房子得分成好几份。
我公公去世后,在我公公名下有一套房子,本想着过户到我老公名下,可是过户这个房子挺麻烦的,我就懒得过户了!
首先这个房子是我公公婆婆的共同财产。就是说有一半是我婆婆的,剩下的一半是我公公的。我公公的这半就比较麻烦了。首先有继承权的人有:我婆婆,我老公,我公公的爸妈。也就是要把我公公的这份分成好几份!
其次就是如果这些直系亲属好说话,放弃继承我爸爸的遗产,那就得公正,签字画押,还必须的本人到场。就这么说吧,如果继承人有另一半的话,那另一半也必须同意放弃才行。还有就是如果说我公公的爸妈去世了,那必须得有死亡证明!反正搞得挺麻烦的。所以我直接放弃过户了!
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就是,继承的房子只能住,如果是卖的话,税点特别高,好像是百分之二十!
所以,就照目前这个继承法来说,你爸妈的房产是不是你的还真不一定!这里面门道挺多得,我大概打听了一下,就放弃了,太麻烦了!
明年起,“继承权”出新规,父母的老房统一这样处理,不用争了?
对多数人而言房子是用来居住的,然而房子也成为了财富的象征。现如今房子也是全社会非常关注的民生问题,年轻人因为房价太高,买不起房子,倾全家之力买完房子后还要背负着巨额的房贷,每个月的压力都是巨大的。正是因为如此,很多年轻人不得不和父母居住在一起,希望能继承父母的房子。
然而,从明年开始,继承权也会出现一系列的调整,现如今父母的老房也将面临统一处理的状态,子女再也不需要为财产和房子的继承而爆发矛盾。
如今的房子价值是非常高的,一套房子动辄几百万、上千万,独生子女还好,可以全部继承父母的财产。但是如果兄弟姐妹众多,很可能会因为一套房产而引发不小的争端,打来打去还成为仇人,矛盾的不断频发,也使父母子女对簿公堂。在大多数父母留下的遗产中,价值最大的莫过于房子,也有些子女希望能独占房子。
大多数打得不可开交的,完全是因为房子的矛盾并没有被处理好,因此,才引发了纠纷情况的出现。
房子继承纠纷的问题
1、没有立遗嘱的情况
我国大部分老年人并没有立遗嘱的习惯,根据继承法规定,父母的财产子女是有权利继承的,但是随着父母年龄的逐渐增加,身体也处于每况愈下的状态,一旦突然离世没有遗嘱留下来,在遗产的分配上也会陷入到纠葛不断的状态。面对高额的房产,很多子女都想占大头,甚至想霸占房子,正是因为这样的心态,也使矛盾不断升级。
2、分配不均
房产继承出现各种纠纷集中体现在父母的遗产分配不均上。
一些子女认为:在父母生前自己照顾的时间比较久,付出的比较多,在财产的分配上应该占大头,但是没有如愿。
父母也有重男轻女的思想,认为大部分财产应该交给儿子,正是因为种种因素的影响,也使房子的继承出现了诸多的问题和隐患。
为了避免因为房子打得不可开交,现如今相关部门针对遗产问题设置了全新的规定,不仅能守护好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同时也能使遗产处理的更公平、合理。
遗产新规聚焦在这些方面
1、遗嘱方式多样化
说到立遗嘱,在很多人印象中认为,写遗嘱是没有任何作用的,需要到公证处公证。
但是老年人的身体比较差,与公证处的距离相对比较远,对老年人而言,办理遗嘱是非常困难的,如果后期一旦出现遗嘱需要更改的情况,流程也是非常复杂。
即便克服各种困难来到公证处后,办理业务的人员多,需要等待的时间就比较长久,并不是每个老年人都能支撑下来。
基于这种情况,在新规中明确规定遗嘱是可以使用打印和录像的形式完成的,使立遗嘱变得更容易实现,不需要频繁地奔跑于公证处。
2、增加了宽恕期
在新规中,增加了遗嘱的宽恕期。
换而言之,就是遗嘱可以随时地更改内容,在不同的时间节点,老人很可能有不同的认知和想法。
很多老人认为:大儿子理应占大头,但是在晚年生活中,二儿子才是最孝顺的,在这种状况下是可以更改遗嘱的,而且新规也明确表示在宽恕期内,以最后一份遗嘱的内容为准。
3、范围不断扩大
为了避免遗产出现更多的纠纷,在新规中明确规定继承人的范围是可以扩大的,并不仅仅局限在子女上。
尤其是现如今丁克家庭越来越多,没有子女可继承,其遗产可以由外甥和旁系亲属继承,从某种程度上考虑,使遗产有了更为丰富的选择,也能避免各种纠纷,对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也提供了更强大的保障。
4、增加了公证人
为了能保证遗嘱的公平公正,新规中也明确表示可以设置公证人,为了避免子女对老人立遗嘱的行为有所干预。
在立遗嘱时,必须要有公众人从旁证明遗嘱的公证性,而且公证人要有两位,需要在遗嘱上面签写日期,书写文字,避免因为想要霸占巨额财产,而对遗嘱弄虚作假。
总结
现如今针对遗产设置的新规,从某种程度而言,使遗产能得到更合理地分配,更能尊重父母的意愿。遗产虽然是令人心动的,亲情也是不能忽视的,如果只是单纯的聚焦在遗产的分割上,很可能也会使亲情走向末路,对此你怎么看?
继承法“新改变”,注意以下4类财产不能继承,独生子女也不行?
人们努力奋斗一辈子,有些人积累了一些财产,在去另一个世界之前,他们会将这些东西安排妥当。
在以往,人们更习惯于用言语的方式将相关安排告知子女,然而对老人口头上的安排,在现实中很容易遭到子女的推翻,由此便有了一出出家庭纷争闹剧。
如何避免这些糟糕的情况,老人将自己的安排用白字黑字写下来,形成遗嘱,这会是较为妥当的一件事情。
在现今,法治社会背景下,立遗嘱已经成为很寻常的事情,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遗嘱成为保障人们免受纠纷、矛盾困扰的利器。遗嘱之下,财产如何分配已有定论,一些争执无从发起,是无根之木。
值得一提的是,遗嘱为继承带来了实锤,但在变动后的继承法里,有四类财产是不能被继承的,哪怕是独生子女都不行。
一、保险金
对某些父辈来说,他们在生前买了一些保险,还是到了一定年限能取回的储蓄型保险,对子女们来说,父母买了这样的保险,就相当于给自己存好了钱。
然而父母买的储蓄型保险,是不是就一定会让孩子去享有呢?真的不一定,如果父母保险金所写的受益人明确说明不是自己的子女,而是另有其人,这种情况下,哪怕是独生子女,也不能拥有这些保险金。
两年前刘大姐便是购买了这种储蓄型保险,然而她写的保险受益人并不是自己的两个子女,而是自己的侄女。
很多人会有疑问了,刘大姐为什么不把保险金受益人写成子女呢?难道里面有什么隐情?确实如此。刘大姐五年前因病只能一直在床上躺着,生活不能自理,本想着让两个子女轮流照看一下,但两个子女都以工作忙等理由拒绝照看刘大姐。
无奈之下刘大姐只能去求其他亲戚,这时候她的侄女实在看不过眼,跟刘大姐说自己下班的时候可以过来帮忙照看一下。
刘大姐泪流满面,她感动之余也是心塞,自己的亲生子女竟不及侄女。
在侄女照看刘大姐的第三个年头,刘大姐在于朋友聊电话时听朋友说有一种保险叫做储蓄型保险,这种保险基本没有风险,到了一定年限钱还能提取出来,买保险期间如果自己身体有什么健康问题,住院了,费用基本能全部报销。听完朋友的介绍,刘大姐心动了,不久她便买了这种保险。
在保险受益人这一栏,刘大姐并没有写自己的子女,而是无怨无悔照看自己多年的侄女。像这种情况,刘大姐的子女想要来争刘大姐的保险金,白字黑字已经清晰列明。
二、公共财产
父母的财产子女去继承是常理,但有种情况大家务必注意,如果父母跟其他人合伙开的公司,这家公司里的面资产,自然不能让某些人独自拥有。
一般情况下,如果子女不选择继续经营这家公司,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套现,套现的部分是属于他们父辈那一部分,其余的,属于其他投资人的,这些子女自然不能得到。
这种情况好比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和婚前财产。结婚以前男方购买了的住房,之后夫妻离婚了,女方也是不能分割这套房产。反观如果是夫妻结婚以后购买的房产,双方离婚后,财产自然要做分割。
三、赔偿金抚恤金
一般情况下,某些人过世之后,相关部门或者单位会给他们发放赔偿金或者是抚恤金,接收人一般是过世之人的近亲,是过世之人的子女。
当然也有例外,如果子女年龄还很小,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子女的祖父祖母或者是外祖父外祖母能替他们代管这些钱。
四、专利等权利能否继承
有些人会说,知识产权应该不能继承吧?其实不然,知识产权可以继承,需要留意的是,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在继承时只能继承财产权,不能继承著作人身权。在公民过世以后,他的署名权、修改权也是可以由继承人去继承。
立遗嘱能更好地保障权利人,同时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
如今在立遗嘱问题上,程序已经相当健全,一个合法遗嘱,需经历严谨的制作过程,比如说会要求有相关人士在场,有设备对现场进行拍摄等等。
小结
后续随着相关技术的完善,遗嘱的确立所带来的权威更无可挑剔。现实中,很多看似美好的家族,一旦涉及利益很大机会会分崩离析,这时候如果能有一些权威介质介入,分崩离析的概率也能降低不少。
敏律说法|内容目录索引之继承篇•视频(一)
30.父母的公房子女能继承吗,父母去世后公房应该怎么处理? 父母的公房子女能继承吗,父母去世后公房应该怎么处理?
29.写遗嘱是不是财产想给谁就给谁?错!遗嘱“必留份”您知道吗?写遗嘱是不是财产想给谁就给谁?错!遗嘱“必留份”您知道吗?
28.遗嘱鉴定不出真假,还能按遗嘱继承吗?千万房产到底归谁?遗嘱鉴定不出真假,还能按遗嘱继承吗?千万房产到底归谁?
27.嫁出去的女儿有继承权吗?今日头条
26.2020年最新最全自书遗嘱模板!今日头条
25.你有农村宅基地要继承吗?城镇子女继承,律师提三点建议!你有农村宅基地要继承吗?城镇子女继承,律师提三点建议!
24.录音录像遗嘱这样做!今日头条
23.记住三个关键点,写遗嘱很简单!今日头条
22.2020Z新Z全自书遗嘱模板。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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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民法典有关房产相关的新规定!
小区共有部分收益,属于业主享有?
1.住宅70年产权到期,自动续期
2.婚前父母买婚房,属于个人财产
3.小区共有部分收益,属于业主享有
4.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可以继承叔伯房产
5、房子不解除抵押,也可以过户
6、买二手房注意有没有居住权
7、通过中介买房,不能跳单,需要支付报酬
8、未经孩子授权,可以给孩子买房,但未经
授权不能卖孩子的房屋。
2021年了,你还要做一个法盲吗?
这是新中国的第一部民法典,是一本真正关心我们老百姓生活的法律百科全书,它涵盖了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收养法、担保法、侵权责任法、等等总共1260条民法宝典!
里边对公民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都做了详尽的规定。
#继承房产法院让开母亲未再婚证明#母亲未再婚,法院却让开未再婚证明,真的让人搞不明白了,这个法官的水平让人质疑。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民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通知》(民函[2015]266号)“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加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好好学习吧,法官大人。
契税免征或者减征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1)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但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2)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屋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变为共有或另一方单独所有的不征收契税;
(4)因不可抗力失去住宅而重新购买住宅的,酌情准予减征或免征;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减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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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加上孩子的名字有很多好处!
其一是节省了赠与、继承或者重新过户的费用
第一,如果你遭遇破产,孩子名下的财产是不会被清算的
第二,如果你要离婚,孩子名下的房产也不会被分割
第三,如果孩子离婚,这套房子就属于他,婚前财产仍然不会被分割
这些都上网查了以后才知道,那么从元月一号开始《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合同法》等等九部法律都已经成为过去。这几天我的朋友推荐了两本书,我觉得非常有必要来看一看,尤其是法律意识淡薄的年轻人和家里的长辈,遇到法律问题就不用再求人了,我们自己做自己的法律顾问,这第一本呢,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点,它在元月一号已经生效了,这部《民法典》从你出生到读书,从工作到结婚买房买车,再到生儿育女,从分家析产到安享晚年,都离不开。尤其是法律意识淡薄的年轻人和家里的长辈,一定要好好看看这本书,动辄数万元的律师费,其实这几本书就能搞定!遇到法律问题不再求人,做自己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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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继承法让我心情沉重,忐忑不安,一下子需要考虑很多问题。我拨打了律师事务所的电话,他们建议我立遗嘱是最好的方式。我这么年轻就要去面对这么沉重的选择?另外,我感觉我们家的生命和财产都受到威胁。
自己千辛万苦打拼的房产,自己万般艰辛带大的儿子,有可能继承不到本该属于自己的财产,想起来就胸口堵的难受,半生辛苦,受尽冷眼旁观,各种暗中算计,让我现在更是不能淡定的想未来。
以前的日子婆婆大姑姐就想着法的套我的话,问我的财产,我生孩子时借的钱,她还悄悄的跟我老公要走3000元,本不富裕的生活,更是难上加难。
只要是花钱的事,总是第一时间通知我去买单,背后老公的外甥要跟老公说开走我的车给他,趁我陪孩子不在公司上班的时间,老公把他外甥悄悄安排到我公司上班。
我儿子从出生到现在,他们口头的孙子,一分钟也没有被他们爱过,更别提看护过。过节都是我包好红包,让我儿子给爷爷奶奶发压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