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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谈恋爱为由骗老人财物 警惕黄昏恋甜蜜陷阱

犯罪嫌疑人以找后老伴的名义,通过婚姻中介公司结识受害老人,再以谈恋爱为由向受害人索要财物。近日,51岁的嫌疑人李某被和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73岁的刘先生通过和平区某婚姻中介公司介绍,认识了自称“邓红梅”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双方第一次约定

    犯罪嫌疑人以找后老伴的名义,通过婚姻中介公司结识受害老人,再以谈恋爱为由向受害人索要财物。近日,51岁的嫌疑人李某被和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73岁的刘先生通过和平区某婚姻中介公司介绍,认识了自称“邓红梅”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双方次约定见面时,“邓红梅”自称62岁,单身,刘先生问她为什么这么年轻、条件这么好,却跟比自己大这么多的老头谈婚论嫁时,“邓红梅”解释,她想找个年纪大的踏实。两人第二次见面,“邓红梅”送给刘先生一件长袖T恤,并以给刘先生买鞋为名,索要1000元。因为没带那么多钱,刘先生只给了她500元。两人第三次见面是约好当天登记结婚,“邓红梅”让刘先生拿些钱出来再登记,刘先生就给了她一张存有5000元的银行卡,还将密码告诉了“邓红梅”。谁知“邓红梅”拿到卡后,以材料不全为由将登记之事推了又推,较后直接将手机停机。刘先生去银行查询后发现,自己银行卡上的钱已被“邓红梅”转账,发现被骗的刘先生立即报了警。

  警方将嫌疑人李某抓获后,通过审讯得知,其还曾以谈恋爱为由,骗取多名受害人财物。经查,李某在去年2月至12月间,使用“王岩”的假名字,以与71岁的被害人王某某搞对象为由,索要财物,骗取被害人王某某1万余元。2013年底至2014年12月间,李某使用“王岩”的假名字,以与53岁的被害人张某某搞对象为由,索要财物,骗取2万余元。2014年5月至7月间,犯罪嫌疑人李某使用“王岩”的假名字,以与60岁的被害人郑某某搞对象为由,骗取被害人1万余元。近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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