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评论员 张雪飞 今年以来,从歌手姚贝娜捐献眼角膜,到清明节四川男子脑死亡捐献器官至少救活7人,器官捐献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捐献人体器官,被誉为“献上生命的礼物”。这份礼物实在太贵重,对于器官移植者是一个重大的人生转折。根据目前比较流行的一个说法,我国每年大约有150万器官衰竭患者,有30万适合器官移植方式治疗,每年仅有1万多人能得到器官移植的救治。为什么会造成目前这种局面?是观念问题还是制度问题?
在媒体大力宣传和开明之士越来越多的情况下,捐献器官早已不是曲高和寡。我国自开始自愿捐献器官以来,至今年1月31日,全国实现公民去世后捐献案例3326例,仅2014年就实现近1700例,超过之前历年总和,这就说明人们对于死后捐献器官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不再被传统观念所束缚的捐献者也越来越多。但还是有部分人基于“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观念,对器官捐献不理解,或者认为捐献器官就是拿去换钱,这都与他们对器官捐献政策不了解和器官分配不够透明、公开有关。器官捐献者的身后事是否应得到一定的配套优惠措施,这种措施又怎样保证不扭曲“自愿无偿”的原则,那么多等待移植的患者,是按照病情严重来排序,还是按照先来后到?这一切都需要健全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公开、透明、可溯源的器官分配体系。
其实,随着市民公益意识的不断提高,不少临终的老人和重病患者明确表态愿意将遗体或器官无偿捐献出来,供教学科研或医疗救治所用,2014年3月19日卫计委推出中国首个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网站“施予受”,同年4月3日中国红十字会下设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运作的网站也正式开通,人们不再苦于“捐赠无门”,对于正在处于成长期的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也是一种助推方式。除了不遗余力地发掘潜在的器官捐献志愿者,还需要多部门配合的长效机制。就拿移植医院来说,中国有两万家医院,但是目前具备实施器官移植手术资质的医院只有169家,在其余机构中,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有的医院就可能拒绝实施器官移植手术,使得捐献者的意愿无法完成。其实这些医院都有义务把潜在捐献者的信息主动告知红十字会,并配合器官获取工作。
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这条路上不仅有传统观念这只“拦路虎”,还有如何又好又快地将器官从捐献者送至受益者的“过江龙”,前者需要不遗余力的宣传工作,而后者则需要健全管理体制和多部门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