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借款已经还清,债主却趁借款人昏迷不醒,起诉了保证人,想浑水摸鱼。近日,这起荒唐的起诉被北仑法院驳回。
上个月,陈某拿着一张借条来到法院起诉。借条中称,康某向他借款十万元,借款期限一年,林某自愿作担保人。
陈某说,借款已经到期,康某迟迟不归还,他了解到康某经济状况不好,所以要求林某履行保证责任,代康某偿还借款和相应利息。
法官联系了林某,他承认借款是他作的担保,但他也很久没有和康某联系。“借款到期有一年多了,怎么到现在他才来起诉呢,而且只起诉我一个人?”林某说,他并不清楚康某是否归还过欠款。
陈某单独起诉保证人,在法律程序上并没有问题,哪怕保证人要求借款人参加诉讼的,只要出借人不同意,法院也可以仅对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进行审理。
但法官尝试联系借款人康某时,却发现他因不久前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处于昏迷不醒的状态,尚在住院治疗。
法官越发觉得案子蹊跷,通过查询康某的银行取款、转账记录,并向康某的妻子询问后,终于查明了真相。
原来,康某早在半年前就已经分三笔将十万元欠款还清。只是较近他昏迷住院,陈某得知后,便故意起诉保证人,想要浑水摸鱼。
法官对陈某进行了严厉训斥,驳回了他的起诉。
据法官介绍,他们此前受理过多起借款人下落不明的民间借贷纠纷,出借人在起诉时故意不提供借款人联系方式,或者直接起诉保证人,特意隐瞒出借人已经偿还部分借款的事实。
法官为此也提醒,借款人在偿还部分或者全额欠款后,一定要将原借条收回,或者按照实际欠款重新制作借条,以免出借人凭借条起诉,谋取不当利益。对虚假诉讼的,法院也可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通讯员贝瑜记者胡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