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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男子不思悔改 盗窃电瓶又被刑拘


  本报讯(记者刘娟 通讯员胡印情 徐翠翠)男子王某刑满释放后却不思悔改,4月至7月期间,王某窜至大冶城区盗窃电动车电瓶,连续作案40余起。7月29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4月底以来,我市城区发生多起电动车电瓶被盗案。对此,市公安局东岳路派出所成立了专班,对城区系列电瓶被盗案展开侦查,力争快速破案。
  通过调取现场视频天眼进行分析研判,嫌疑人夜间凌晨作案,且反侦察意识较强。经专班民警对案发现场大量勘查走访,同时对相关案件进行梳理串并分析,最终锁定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7月28日,根据前期侦查线索,专班民警安排警力在嫌疑人王某可能出现的附近路口蹲守布控。11时许,东岳路派出所副中队长陈建新、民警左原野、张乐等人在新街十字路口农行附近将嫌疑人王某抓获。
  在大量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王某(男,29岁,阳新人)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2019年7月13日,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武汉市汉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据犯罪嫌疑人王某交代,刑满释放后无所事事,因手头缺钱就想着干起“老本行”。自今年4月底至7月期间,王某凌晨骑着电动摩托车趁夜色掩护,窜至大冶城区寻找“目标”,用准备好的螺丝刀将电动车电瓶的螺丝松掉后将电瓶偷走,连续盗窃电动车电瓶40余起,得手的电瓶以15元、30元、60元不等价位卖给回收电瓶的店铺。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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