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邮政部门发布的《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暂行规定》即日起正式实施。《暂行规定》明确,末端网点开办者应当自快递末端网点开办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备案。开办者应当对其开办的快递末端网点加强管理、培训,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并对所开办的快递末端网点承担快递服务质量责任和安全主体责任。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根据业务需要,在街道、社区、学校等特定区域设立或者合作开办的,为用户直接提供收寄、投递等快递末端服务的固定经营场所,属于快递末端网点。开办者应当在快递末端网点设置快件存放和保管区域,配备相应的通讯、货架、监控等设备设施,公示快递服务组织标识,并遵守邮政管理部门的其他规定。(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暂行规定》实施
天津北方网讯: 邮政部门发布的《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暂行规定》即日起正式实施。《暂行规定》明确,末端网点开办者应当自快递末端网点开办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备案。开办者应当对其开办的快递末端网点加强管理、培训,采取有效措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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