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记者 宫伟 通讯员 苑强 男子趁他人醉酒盗走其身上的钱财,公安机关将男子抓获后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随后男子潜逃,但很快就被民警抓获。
2017年7月5日晚,当时在宝坻城区某洗车店打工的于某某,召集工友孙某某及在附近某公司上班的李某某,在洗车店院内一起喝酒,当三人喝到夜里11点时,李某某醉酒不省人事,于某某、孙某某二人便将其搀扶送回公司内。其间,于某某发现其裤兜里装有1460余元现金,便将其窃为己有。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其作案过程正好被公司大门前的监控录像拍摄下来,民警很快将其抓获归案。
依据《刑事诉讼法》,警方对涉嫌盗窃罪的于某某依法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但于某某目无法律,被取保候审后潜逃,对公安机关多次传讯拒不到案,终被列为网上通缉逃犯进行通缉。2018年1月9日,民警数月侦查后终于发现其踪迹,在他潜回宝坻的当天晚上就被抓获。依据《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85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检察机关批准对其执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