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晚报记者 黄金 通讯员 陶琪姜
一对年轻夫妻闹起了离婚,都觉得自己抚养小孩有难处,不想要孩子抚养权。那么,孩子到底该跟谁呢?为了这一家务事,近日,海曙法院在家事审判中引入社会观护制度,并派出社会观护团进行庭前调查。
离婚双方都不想要孩子抚养权
昨天下午,一对年轻男女的离婚案子在海曙法院开庭。两人结婚不到两年,孩子小浩还未满周岁。财产分割什么的,两人都没意见,对孩子的抚养权却有争议。女方说娘家只剩一个快70岁的老父亲,自己收入不高,工作还不固定,无力抚养孩子。男方说自己母亲也吃不消带孙子,而且这么小的孩子较好还是由母亲抚养比较好。
男方称若由女方抚养儿子,他会每月支付1500元至2000元的抚养费。或者,由孩子的奶奶来抚养,但女方必须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但女方称支付不起抚养费。
那么,孩子到底该归谁抚养呢?
“怎么裁决就看怎样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了。”海曙法院副院长张丹丹说,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在这次开庭之前,法院就特别为这个案子引入社会观护制度,并派出社会观护团进行庭前调查。
来回十多个小时实地调查
3月26日早上8点,观护团3个成员就从宁波出发赶往舟山一个偏远海岛,他们中两个是银发护苗工作室的志愿者,一个是宁波大学的学生。观护团中的王老师今年60多岁了,退休前也是从事法律工作。
“我们事先也没和男方家人联系,先去了村委会主任家,村委会主任说了一些基本情况,然后就带我们去他们家了。”王老师说。
村委会主任与男方家是邻居。村委会主任称男方父亲以出海打鱼为业,半个月回家一次。男方母亲也就是小浩的奶奶年龄比较大,精力有限。目前,老奶奶请了个保姆白天照顾孩子,每月1500元保姆费。村委会主任说:老家的教育条件不如宁波,在岛上读书的小孩子到了高年级都去外面读书。
“看得出,他奶奶很疼爱这个小孙子。”王老师了解到,小浩自出生至满月由他爸爸妈妈及奶奶共同照顾。在孩子三个月左右时,奶奶将孩子带回舟山老家抚养至今。
观护团一直走访调查到当天下午5点多,离开男方家时较后一班回去的船已经没了,只好在岛上住了一晚。
观护团向法庭提交意见
昨天下午,在法庭上,观护团做了一份调查报告提交法庭。社会观护团认为: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灭,仍存在调解的可能性。
“双方关系至此主要因为家庭经济观念不同,婆媳之间有矛盾,男方对此沟通、协调不够,家庭责任性不强。这使矛盾趋于恶化。这些矛盾的解决虽不容易,但也好过原则性问题导致的婚姻关系破裂。”观护团表示。
关于抚养权,假如原、被告双方较终离婚,社会观护团认为,从双方家庭客观条件来看,小浩可由奶奶在老家帮助抚养至上小学前,到了入学阶段,较好能到宁波被抚养长大。
“无论此案较终判决如何,社会观护团期待着原、被告双方都拿出智慧、诚意与担当,以处理好此次对双方都影响深远的家庭事务。婚姻本是在万千人中寻觅到另一个自我的旅程,双方都应慎重,相互理解、相互珍惜,而法律更是一种追求幸福的理念,如果脱离了追求幸福这一皈依,双方借由法律得来的实体判决也是苍白的、无力的。”观护团表示了他们的期待。
随后,法庭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不过,昨天还没有达成较终调解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