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城市快报记者 杜敏 临近清明小长假,很多计划自助游的市民开始在网上预订酒店、门票和旅游产品。不过,面对网上各种低价诱惑,市民可得长点心了。从旅游局网站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国在线旅游服务投诉率明显上升,信息不实、误导游客等问题为主要投诉焦点。
在线旅游投诉
存在三大问题
从旅游局监测数据了解到,目前在线旅游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是住宿和景点门票预订,如预订后未及时通知确认或被擅自取消、产品报价不实、服务和产品与描述不符等。其次是机票预订,因取消预订引发的退改签阻碍。此外是度假产品,如降低服务标准、旅游行程安排不合理、投诉处理不及时等。
“不少市民在购买旅游产品前会与在线旅游网站的客服人员进行至少半个月的咨询,随后相关旅行社会把纸质版旅游合同通过传真发给消费者,消费者一般需要预付20%的订金,但作为游客和旅行社的中间方,一些旅游电商由于存在环节繁琐、责任模糊不清、尚未形成统一行业标准等问题,较终无法达到精准、有效地和消费者沟通。”天津旅游人士表示。
网购验明许可
别忘签订合同
记者还了解到,去年7月,《旅行社产品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和服务要求》等5项旅游业行业标准开始实施。根据规定,第三方平台交易双方数据的保存时间自其较后一次登录之日起不少于三年,可查询的交易数据保存时间自交易发生之日起不少于三年,这就为游客消费维权、监管部门取证提供了有效依据。
市旅游质监所昨日提醒,游客在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内可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投诉,天津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包括天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及各区县旅游局。消费者在网购旅游产品时,须查验其官方主页上是否标明业务经营许可信息,并且应与正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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