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居民抱怨 毁了绿地装地锁
对于小区绿地被占变成停车位,业主李先生表示非常不满,“有车的部分业主为了就近停车,再加上车位数量不足等原因,不惜毁坏绿地,占用消防通道,自建停车位,这种行为很自私,绿地是公共区域,私自占用是违规的。”李先生无奈地说。
居委会:停车位紧缺是现实问题
由于该小区无物业公司管理,记者联系到负责该小区的金谷园居委会,工作人员高女士介绍,此现象已经存在多年。金淼园作为老旧小区,停车位紧缺确实是一个现实问题,小区有500余户居民,只有100余个规划的地上停车位,没有地下车库,确实无法满足所有业主的需求。
“物业退出前曾经规划过100余个停车位,但随着新住户的增加,小区内私装地锁的情况日渐增多,有的甚至堵在消防通道上。居委会虽然也劝阻过,但确实没有执法力度。”工作人员对此表示很无奈。
街道:屡禁不止 先清理消防通道障碍物
记者就此问题联系到属地体育中心街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介绍说,现在管辖区内很多老旧小区都存在车多位少的问题,抢占停车位现象十分普遍。执法大队如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违规设置车锁的情况,都会尽快处理。针对无物业小区,首先会联系居委会在小区内张贴公告,限期私装车主主动拆除,如拒执行,执法大队将强制拆除。
街道城管科的谭科长告诉记者,“金淼园的问题比较复杂,由于之前的物业设置了正规车位,所以需要和私设车位的业主分别沟通。”城管科将协同综合执法大队就李先生反映的问题,尽快展开现场调查,首要对消防通道上的障碍物进行清理。
律师:私改绿地做停车位属于违规行为
天津世川律师事务所李晗律师对此表示,“小区居民私自在绿地上建停车位,是违规行为。”根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土地(道路、绿地等),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将绿地改变为停车位,需要经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物业公司或个别业主无权私自改变绿地用途,否则,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公用设施用途的;或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相关部门应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