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黄石新闻网 黄石日报(记者 石勇 通讯员 向春林 吴晓维) 日前,阳新县人民检察院受到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表彰,被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在五次获得全省文明单位、连续两届获得“省级较佳文明单位”的基础上,该院文明创建工作再结硕果。
“讲文明、树新风”是文明创建给阳新县人民检察院带来的“新常态”之一。2011年以来,该院抓住传统节日、主题教育活动等节点,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建设文化走廊、出台文明礼仪规范、开展文化活动竞赛等方式,引导干警树立文明新风。健康生活、快乐工作,文明规范执法,真诚热心接待群众等逐渐成了阳新检察人的新风尚。
在文明创建过程中,该院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搭建了素质培训、在线学习、分类引导、实践锻炼、互动交流、跟踪考察六大平台。定期开展文化体育竞赛活动,成立了摄影、自行车、象棋、乒乓球、羽毛球等兴趣小组,为广大干警展示才华提供舞台。持续开展“文化育检”工程,坚持“管理至精、保障至力、审查至明、侦查至慎、预防至深、服务至诚、监督至严、科技至强”的“八至”行为。用“阳新儿女的忠诚观、赤色富川的奉献观、脱贫大县的奋斗观、万众一心的团结观、富川山水的公正观、阳新布贴的协作观、百湖之县的包容观、文艺之乡的创新观”这“八观”精神,提升检察队伍软实力。大力开展群众性的文明创建活动、“五进”活动、社区志愿服务活动、道德讲堂教育活动,让各种活动常态化、制度化,使文明新风在模范检察院内劲吹,推动该院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各项检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2011年来,该院50余名干警受上级表彰,先后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示范单位、全国文明接待室、全省综治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省“五一”劳动奖状、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等荣誉。
捧回“全国文明单位”奖牌,是对阳新县人民检察院文明创建工作的肯定,更是激励全体干警不断前进的巨大动力。“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持之以恒地把创建工作推动下去,促进阳新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阳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柳荫表态。
审查至明 侦查至慎 预防至深 监督至严 阳新县检察院文明创建结硕果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 黄石日报(记者 石勇 通讯员 向春林 吴晓维) 日前,阳新县人民检察院受到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表彰,被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在五次获得全省文明单位、连续两届获得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的基础上,该院文明创建工作再结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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