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评论员 邓晶龙 说起法律法规,本应是严肃之事,可近年来一些地方的法律规章,一出台就因颇具“笑点”而不被看好。果不其然,据报道,2013年9月施行的《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曾规定,“在便器外便溺罚100元”,这则被戏称“尿歪罚一百”的规定,实施一年半来一张罚单都没有开出。
当年“尿歪罚一百”的规定出台时,就有很多人质疑“尿歪”如何取证和执法,深圳城管部门回应说,这一处罚主要是约束教育,并不会真的装摄像头取证。经过一年半的实践,这一地方性法规,又成了一纸空文。对此,深圳市城管局表示,处罚是为了管理,但取证比较困难,出台该政策的目的,是为了教育警示,强调市民文明如厕,随地大小便会被处罚,“尿歪”是不会被处罚的。
事实证明,当初公众对这条法规的质疑不无道理,倡导文明行为固然有意义,但是没有可操作性的这项法规,不仅是现在,恐怕永远都开不出罚单来。如此一来,规定再细也成了摆设。
其实,你我身边这种让人感觉成了空文的法律规章,并非个别。这主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法规明确合理,但是执行难度大、落实不够有力的。比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不能随时随地燃放烟花爆竹、不能随处吐痰、行人不能闯红灯等,人人皆知是违反法规的行为,可由于执法缺失,大家都觉得法不责众,“中国式过马路”也就屡见不鲜。
第二种情况,则是类似“尿歪罚一百”这样难以实践的法规:2012年,北京、佛山、三亚、南昌等地都曾明确规定公厕中苍蝇的个数不得超标。类似地方性法规初衷挺好,可要么是规定模糊无法界定,要么是根本没有可操作性,比如市民“尿歪”与否,谁来检查,如何发现并留取证据?公厕里的苍蝇数量更是无稽之谈,既不科学,也无法实际操作。
因为没有可行性让法规成了一纸空文,这会极大地损伤法规的严肃性和公信力。要想减少这样的空文,立法质量的提高是关键。还有,给法律“松绑”也很重要,不能所有问题都指望法律解决。社会管理是个大课题,政府部门不能总想着一罚了事。
众所周知,调整社会关系的方式除了法律外,还有道德、信仰、文明等方式。让公民文明如厕不“尿歪”这事,可想的法子还很多,就别让法律来操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