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近,余姚法院审理一起交通事故索赔案,发现被起诉的保险公司竟然毫不知情。原来是肇事司机在责任认定时连耍花腔。
去年10月,吴先生的车在路上跟一辆半挂车碰撞。交警到场后,认定半挂车司机林某全责。林某告知了保险公司,留下身份信息就走了。
事故后,林某迟迟没有联系吴先生处理保险理赔事宜,吴先生只好将林某和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近日,案子进入前期调解。当天,林某和保险公司居然都没来。法官觉得奇怪,先联系了保险公司,不料被告知查不到林某的投保情况。经调查,林某参保的原来是另一家保险公司。
法官马上联系该保险公司。但对方表示,他们已经将理赔款支付给了林某。
汽车修理发票明明都还在吴先生的手上,保险公司是通过什么来确认保险赔偿金额的?
该保险公司给法官传了一份林某提供的维修发票,法官对比发现,林某提供的发票很可能是伪造的。
“这种行为性质蛮严重的,真追究下去,有可能构罪。”法官说。
在法官的质问下,林某立即坦白了:“事故发生后,我与吴××有些不愉快,就自己伪造了发票去领赔偿款,拿来的钱也没有给他。”
当天下午,法院收到了林某的赔偿款6000元。
记者胡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