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就是日常拖拖地、抹抹桌子,两个月居然用掉了2700吨水,比一户普通人家10年的用水量还多,光水费就要缴1万多元。拿到这样的水费单,镇海的郑女士傻眼了。
这样的天价水费,明显不合常理。可找到自来水公司,人家说没漏水,水表也是正常的。
接下来,为了谁付这笔水费,房东郑女士和房客余先生官司从一审打到二审,一直到宁波中院二审判决了,双方仍然谁也不服谁。
更离奇的是,这起离奇官司都打完了,这巨额的水费单是怎么来的,到现在仍然是个谜。镇海的自来水厂,难道你不该拿出个说法吗?
两个月用了2700吨水
相当于普通人家10年用水量
去年初,镇海的余先生租了郑女士的一套房子,用来开典当行。租房协议里写得很明白:租赁期间,水电费等均由房客余先生承担。
之后一段时间,除了当面交清房租,余先生和郑女士也没怎么联系。但过了3个月,一份巨额的水费催缴通知,让双方都傻了眼。
事情是这样的,去年3月前后,余先生第二次接到水费通知单时,上面写着的“2700吨”这个数字,着实吓了他一大跳。他反应是,肯定是自来水厂搞错了。按照每月20吨的用水量,2700吨水普通人家起码要用10年!
“我是开典当行的,很少会用到水,也就拖拖地、抹抹桌子,连洗衣做饭都很少,怎么可能用掉2700吨水这么多?”看着缴费单上写着1万多元的水费,余先生觉得肯定是水表出了问题,拒绝缴水费。
房东代缴水费后
把房客告上了法庭
2700吨水,当房东郑女士知道这个事后,也大吃了一惊。
“我这套房子里就安装了两只小口径的水龙头,任凭怎么流,也不会有这么大的用水量啊。”郑女士得知消息后,也十分惊讶。这样的事,在此前还从未发生过。
之后,郑女士委托自来水公司对水表进行了质量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
自来水公司多次催缴水费,同时还告知郑女士,如果再不缴费,就要把水表拆除,这样一来,房子用水就会受影响了。
迫不得已,郑女士只好自己缴了1万多元的水费。后来,郑女士多次找余先生协商水费的问题,但双方都不欢而散。因为租房协议上写明水费由余先生自理,郑女士觉得自己这1万多元出得太冤,一怒之下将余先生告至镇海法院,要求余先生承担所有的水费。
水龙头24小时开着
也用不了那么多水
为了查明事实,承办法官到自来水公司进行调查。
当时,法官了解到,郑女士出租房的水龙头就算24小时开到较大的情况下,每天产生的用水量也只有38吨。两个月以60天计算,较大用水量也只不过才2280吨,根本不可能达到2700吨。
同时,法官又到郑女士的房屋处进行了实地勘查,的确没有发现漏水的情况。紧接着,法官调取了该房屋三年间的用水清单,也没发现什么异样。
镇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房屋的用水量超过了两个月的较大用水量,且余先生所经营的业务根本无需用如此多的水,水表显示的用水量明显不合常理。但是,郑女士不能证明余先生存在超常规大量用水的情况,所以让余先生承担全部水费显失公平。考虑到余先生愿意承担30%的水费,而且,仅仅是30%也已经远远超过之前的平均水费,法院一审判决余先生向郑女士支付30%水费。
郑女士不服,上诉至宁波中院,近日,宁波中院驳回了她的诉求,维持原判。
为啥不找自来水厂维权?
律师说:举证太难了
而对于这起案子,很多读者可能会有疑问,如果如前面所说的那样,这套房子的水费在短时间突然激增,存在明显的不合理,房东为什么不和自来水厂打官司,而是和房客“过不去”呢?
对此,浙江东方港律师事务所的毛晶宇律师认为,因为租房合同上曾明确,水费由房客承担,所以房东跟房客打这个官司是对的。当然,房东也可以再告自来水公司。但是,就现在的证据看,既然已经查明水管没漏水,水表也是合格的,房东便很难证明,自己的房子到底用了多少水。在举证方面,用水的一方是明显吃亏的。
但是,话又说回来,作为消费者的房东和房客都在这件事中吃了大亏,自来水公司应该有责任把事情查个水落石出吧?难道,这明显的不合理支出,较后要处于弱势的消费者买单?
记者 邵巧宏 通讯员 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