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黄石日报)
□张祥胜
近日,市政府采购中心出台了《采购文件负面清单》,将国务院明令取消的资格、证书限制在外,禁止对采购需求进行排他性描述,有望解决广受社会诟病的招标采购“量身定做”问题。
《采购文件负面清单》依据现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定,及时调整了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内容条款,删除了可能产生歧义的表述,对采购文件各章节的要素进一步规范,形成格式化文本,杜绝了采购文件编制的随意性。《采购文件负面清单》的实施,将较大限度地消除采购文件倾向性和人为设置的投标“陷阱”,从源头上遏制集中采购项目违规人为操控的情况发生。
政府集中采购是源头治腐和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质量、价格、效率是政府采购工作的三大要素,既要节约财政资金,又要让采购人满意,同时更重要的是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有效预防腐败。规范政府采购任重道远。一是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原则,规范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方式和各项制度规范,不随意变更采购方式,杜绝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内容条款,防止权力寻租交易。二是要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取消纸质采购文件发放和现场报名,对代理的所有集中采购项目全部实现网上发布、网上下载、网上报名,实行不记名询问制度。同时,全面实行“双随机”制,集中采购项目代理工作安排流水线式随机指派,所有采购项目的评审专家全部通过电脑随机抽选,较大限度避免采购“专员”和评标“常委”现象发生。三是要全面推进阳光采购。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需求、评审小组专家名单、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信息等通过相关媒介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使政府采购真正成为“阳光下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