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记者 李柏彦 限行日用4张光盘遮挡前后牌照上路行驶,不过心存侥幸的驾驶人换来的可不是躲避法律的约束,而是罚款400元记12分的处罚。
3月17日17:00,红旗路大队交警在芥园西道五金城附近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的前、后车牌分别用2张光盘遮挡,于是立即上前拦检。驾驶人看见交警后迅速下车,欲将用来遮挡号牌的光盘取下,但交警早已用执法记录仪拍照取证。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牌照号为“津KTAXX8”的机动车驾驶人段某承认其因为当天车辆限行,为逃避摄录便想到用光盘遮挡号牌,以躲避电子警察的摄录。不过,却没想到会被执勤的交警抓个现行。
目前,驾驶人段某因违反尾号限行规定上路行驶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两项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红旗路大队依法予以罚款400元记12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