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记者董小芳 江北记者站吴红波 通讯员吴燕飞)昨天,江北区路林村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以及村出纳四人因在土地出租管理中涉嫌违反财经纪律,私自将租金作为福利发放,被江北区纪委给予党纪立案调查。该案虽非近段时间发生,但只要违反了规定,就会受到党政纪处理,甚至是法律的制裁。如此“重拳”,促使村干部更加用心为民服务的同时,也让村民感到放心。
“近年来,农村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村官腐败的案件也屡见不鲜,直接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干群关系的改善。”江北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所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为了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今年年初,江北区聚焦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前移关口,强化监督,启动了“三整治两规范一创建”专项整治活动,不断深化基层权力规范运行工作。
为此,江北区专门出台了《农村(社区)基层权力运行公开办法》、《农村(社区)权力规范运行监督检查办法》、《违反基层权力规范化运行责任追究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基层权力规范运行更具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同时,及时公布“常规权力、重大权力、项目工程”等三份基层权力清单,使村(居)干部知晓手中到底有多少权力、权力该怎样规范运行。在此基础上,积极发挥职能部门、街道(镇)和村(居)监会等各方监督主体作用,形成立体化、全方位的监督格局,及时纠正农村(社区)基层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据统计,截至目前,江北区已全面实现了对101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50个社区的15个领域44项重点权力的监督整治,共发现并及时纠正基层权力运行问题15个,涉及类型有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失职或渎职造成利益损失等。
“其中,私设小金库较为常见,在被立案查处的7名村干部中,有4名与私设小金库有关。而这也将是我们今后监督整治的重中之重。”江北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