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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零差价 不赚市民“健康钱”

本报讯(记者 冯升)7月31日零时起,湖北省第三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开始实行,我市妇幼保健院是此次改革医院。从当天零时起,该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并执行新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 据了解,原有的以药补医模式下,15%的药品加成由患者承担

  本报讯(记者 冯升)7月31日零时起,湖北省第三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开始实行,我市妇幼保健院是此次改革医院。从当天零时起,该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并执行新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
  据了解,原有的“以药补医”模式下,15%的药品加成由患者承担,此次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将破除这一顽疾。今后,医院药品将实行零差率销售,实际购进价多少就卖多少,将有效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昨日,记者前往市妇幼保健院药剂科了解到,接到省级的改革通知后,该院便开始着手调整,重新录入药品系统价格,7月31日凌晨零时,价格切换正式完成。经过计算机工程师系统检查,并在门诊、药房、检查科室和病区等实地查看核实,价格调整全部准确到位。
  记者在该院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内看到,药品价格的原进价与现零售价的数额相同,均扣除了原零售价中的15%的药品加成。在妇幼保健院的门诊大厅缴费窗口,市民王女士刚看完门诊开好药,她告诉记者,“这些妇科消炎药自己每个月都会开一次,这次怎么这么便宜。”王女士看到医院大厅大屏幕上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相关内容后,才明白这次价格降低的原因。“药价降低了当然是好事呀!”许多市民得知后表示。
  据该负责人介绍,此次的改革内容,还降低了部分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费和实验室检查检验费,“如彩超、检验设备等项目,均下调了20%。”同时,也合理的提高了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如手术费上调了25%,诊断及治疗类上调了15%。
  该负责人提醒,因为目前正是改革实行初期,将陆续张贴公告,告知市民具体价格事项及价格调动,市民可以在缴费前了解询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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