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评论员 李明 昨天早晨8时左右,本市雪莲南路地道由河东区往东丽区方向,一辆别克轿车停在了中间,由此导致压车近一公里。究其原因,似乎是别克轿车司机与后面一辆本田轿车司机发生了口角,一气之下堵了路。
不知大家有没有发现,总有一些时候,因为一些非常小的事情,让人心情非常不愉快。比如别人狠狠踩了自己的脚却没有道歉,或者自己极小的过失对方却不依不饶,甚至恶语相向。此时,人的本能反应是以牙还牙。反击时,一半出于愤怒,一半是为了显得理直气壮,说话的调门抬高八度,语速加快,神情咄咄逼人。更多的时候,人们选择不反击。因为周围的人不管是否了解事情原委,都会认为争吵的人缺少教养,会用异样的眼神打量着双方。喜欢清净的人还会因为这番吵嚷,小声骂上一句“缺德”。完全不顾及个人形象的毕竟是少数。不过,选择忍让真的挺难。对有些人来说,会像吃了个苍蝇一样,烦恼半天。要不,心理学家怎么会把情绪控制当做课题来研究呢?
虽然不知道雪莲南路地道里两位司机为什么发生口角,但从双方没有遭受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来看,肯定不是大事。但别克轿车司机心里不痛快,以车堵路斗气。事情到了这一步,只能说司机没有控制好情绪,漠视了其他人的观感。随着后面的车越来越多,其他司机莫名其妙地受了池鱼之灾。成年人应该懂得堵在路中间缺德。此时还不挪车,问题的性质就变了,这是妨碍他人正当权利了。
人有情绪是正常的,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很好地消解负面情绪。所以,我们时不时就能在马路上看到有车故意挡其他车路,或者拼命摁喇叭。并不是说这样做对,但更关键的是,凡事都要有一个限度。他“抹”了我一下,我一定要上前“别”他一下吗?万一撞上,岂不是要自作自受蒙受经济损失吗?或者像这位别克轿车司机,为出气,不惜损害无辜的第三方的利益吗?说到底,路怒还是要靠理智和公德心加以束缚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