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雨婷)24日,我市召开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动员会议,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营造安全交通环境,形成文明交通新风尚。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胡长春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宣读了《大冶市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方案》。此次文明交通行动,分为摸排建档及法制宣传阶段(7月24日至27日)、强力整治阶段(7月28日至8月31日)、建立长效机制(9月1日以后)三个阶段,将重点对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在机动车道内行走等行为进行整治,对公务车、私家车、营运客车、摩托车、电瓶车等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
副市长张林作文明交通行动主题报告。交警大队、交通局、城投公司、金湖街办、大箕铺镇负责人先后作表态发言。
就开展好这一行动,胡长春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这一行动的重要意义,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二是要进一步明确责任,要履行好牵头责任、部门联动责任、属地统筹责任,发挥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广泛发动市民参与到文明交通行动中来,让不文明交通行为得到根本转变;三是要进一步推行“三定、四有、五到位”常态化管理机制,在做好摸排建档、法制宣传的基础上,敢于出手、强力整治不文明交通行为,形成文明、安全、规范的交通新风尚;四是要进一步统筹好各乡镇、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多管其下,综合施策、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文明交通行动工作的落实;五是要进一步强化督办问责,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及个人严格进行追责,确保此项工作真正抓出成效。
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林海峰出席会议。
倡导文明交通行为 营造安全交通环境
本报讯(记者周雨婷)24日,我市召开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动员会议,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营造安全交通环境,形成文明交通新风尚。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胡长春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宣读了《大冶市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方案》。此次文明交通行动,分为摸排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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