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黄石新闻网(潘玉毅)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日前,广州市政府公布《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在北上广深一线城市中率先提出保障“租购同权”,意在加快构建租售并举住房体系。其中,“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的提法,引发社会关注。
安居乐业,对于每一个家庭来说,都是头等大事。自古以来,“居者有其屋”几乎是所有老百姓较朴实也较深切的梦想。每个人都想有自己的家,有属于自己的房子,但是碍于现如今房价居高不下的实际情况,并不是每一个家庭都能够买得起房子。在这种形势下,提出“租购同权”无疑是一种有益的尝试。虽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问题,但通过完善政策法规,让短期内不具备经济能力买房的人租房而居,并享有与购房者同等的待遇,这样的举措对于家境并不富裕的平头百姓来说自是一项利好举措。
但一项措施从提出到落地,充满了太多的变数。我们希望“租购同权”不会像“同工同酬,同职同薪”一样“一直在路上”,如同一块挂在悬崖峭壁上的肉,看着眼馋,想吃却吃不到,更希望它不会在实行过程中改了初衷,变了味道。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而在有的人眼里,这一切是颠倒过来的。从理论上说,“租购同权”的推行对那些买不起“天价学区房”的家庭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为孩子上学提供了一条出路。但实际情况不容乐观,极有可能因为“奇货可居”导致优质学区房屋的租赁价格大幅上涨,出现“以前买不起,现在租不起”的现象。
总的来说,“租购同权”的初心是好的,它为买不起房的人提供了一个相对平等的环境,让房奴们有了更多的选择,但只有在施行过程中接地气、除时弊,才能真正让“住有所居”媲美“居有其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