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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市直机关高温作息时间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7年7月17日起至9月1日止,调整夏季作息时间:市直机关各单位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不变,下午调整为15:00-18:00。 各县(市、区)、开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7年7月17日起至9月1日止,调整夏季作息时间:市直机关各单位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不变,下午调整为15:00-18:00。
  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各窗口服务单位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自行确定夏季作息时间。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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