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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按日计罚”叫好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黄石日报) □刘家云 近日,大冶市环保局开出新《环保法》实施以来首张按日计罚环保罚单,对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整改的某肉类联合加工厂给出罚单,按日计罚,最终罚款21584元。 笔者在基层检察机关从事行政检察工作。日常工作中发现,一些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黄石日报)
  □刘家云
  近日,大冶市环保局开出新《环保法》实施以来首张“按日计罚”环保罚单,对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整改的某肉类联合加工厂给出罚单,按日计罚,较终罚款21584元。
  笔者在基层检察机关从事行政检察工作。日常工作中发现,一些企业即行政相对人平时根本不把行政处罚当一回事,违法排放废气、废水、废渣不断,且屡罚屡犯,有的甚至一年被罚三、四次之多。之所以如此,主要在于行政执法部门开出的罚单不痛不痒,对一些“财大气粗”行政相对人根本形成不了有效的威慑力。正因如此,被业内认为“长了牙齿”的新《环保法》特地推出按日计罚制,加重对行政相对人的处罚力度,加大其违法成本。
  按日计罚综合了时间累加因素和经济因素,对于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排污单位来说,其震慑效果自然不一样。首先,环境法实施的目的在于将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成本内部化,让排污者承担治理环境的成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成本竞争是竞争的主要内容,成本的变动决定竞争的成败与市场份额的得失。按日计罚制,以天为单位,对违法行为进行惩处,可以提高企业违法的成本,抵消违法带来的经济收益,从而可以从根本上消除违法的经济动机。其次,按日计罚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可以追溯至违法发生之日起,一旦违法行为被发现,自发生之日起的所有违法所得都将一并计算罚没。违法者面临着处罚的可能性也将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违法的预期收益逐渐下降。违法者面临的心理压力与日俱增,从而可大大降低违法行为的持续时间。
  在“绿色发展”理念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并重视的今天,按日计罚制确实是一种值得推崇、并能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发生的好制度。新《环保法》正式实施以来,所幸大冶市环保局终于开出首张罚单,这无疑是一种进步。但愿今后对屡罚屡犯的违法企业能多开出这样的罚单,为我们所生活的这方土地“罚”出一片碧水蓝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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