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黄石新闻网(王琳)
6月20日,全国“刷单入刑”案在杭州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涉案被告李某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90万元。
该判决引起了全国舆论的广泛关注。在这个并不缺乏观点的时代,围观群众很快就站成了泾渭分明的两大阵营。一些人乐见刷单被入刑,并肯定“案”的范本意义;另一阵营则以刷单日盛为基础,认为这不过是“隔墙扔砖”,偶然被砸中的李某某只是个运气不好的倒霉蛋。一宗个案还不足以震慑正在明滋暗长中的“刷单”产业化。
的确,零敲碎打的刷单能“刷”成产业、“刷”出一个半公开的市场,非一日之功。“非法经营罪”早已有之,为何长期以来未被适用于“刷单”,偏在今天却成了新闻?“刷单炒信”危害显而易见。对消费者而言,它无疑挖了个“坑”。特别是对那些网购新手而言,失去了判别商品质量的依据。对市场秩序而言,更提供了劣币驱逐良币的通道,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不利于网购环境的优化提升。
事实上,过往对于刷单行为的处理,主要依据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不少业内人士评价称,这样的处罚太轻,实不足以遏制刷单的泛滥。只有通过法律严惩,才能让刷单炒信者树立起对消费者、商家的较大尊重,树立对法律的较大敬畏。“刷单入刑”案宣判后,期待有更多的刷单炒信者受到法律的公正审判,以彰显法律正义。
现在有了全国“组织刷单入刑”案,意味着对刷单问责的严厉性是有了。但总体而言,对刑罚“刷单炒信”者判决毕竟还是太少。这一司法惩戒路径,还刚刚开启。此案的发现,借助的是阿里自身的大数据技术。这也提示地方监管者,从中汲取经验,提升自身的侦查技术水平,丰富技术手段,实现打击犯罪技术的升级,乃至加强与电商平台的合作。如此,才能共同构筑打击犯罪的铜墙铁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