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魏舒阳)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旗帜鲜明地提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总体来看,“全面从严治党”促使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氛围总体向好。但是,一些党员干部“畏惧”改革突破,“畏惧”开拓创新,害怕工作出错,害怕承担责任,不作为、慢作为、等待观望的现象也有所抬头。
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尽快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通过制度化设计,为敢担责、能干事的干部撑腰打气,为他们干事创业中所犯的错“买单”。只有这样,才能使勇于创新探索者卸下包袱、轻装上阵,面对改革攻坚艰巨任务,能迈得开步子、甩得开膀子,也有利于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浓郁氛围。
构建科学有效的容错纠错机制,重点和难点在于界定性质、厘清边界、设定程序。所谓容错机制,可以理解为允许或包容在一定范围内由于非主观原因造成的错误和失败。容错纠错机制是一个并行整体,既体现对干部责任担当的保护,又通过相关机制程序总结经验教训,督促干部找准问题、剖析原因、找出解决办法。构建容错纠错机制,重点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明确容错纠错的性质。“容”的是因公敢为和改革探索中的非主观原因产生的失误与错误,是在完成中央重大改革创新和重大决策部署的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探索性失误”。经授权批准先行试点的改革行动是发展需要,对于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实验性探索,由于历史或现实客观原因造成工作失误或负面影响,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一般应给予宽容处置。这将改革创新中“探索性”失误与一般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明确容错纠错的界限。要严格划清“主观无意”与“明知故犯”、“大胆改革”与“无视规矩”的界限,为干部干事创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与政治生态。应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即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行为区分开来;把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的有规不依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三个区分开来”清楚地划分容错机制的适用范围,为我们提供了科学的根本遵循。
制定规范的容错纠错程序。一方面,要科学合理设置容错认定的程序。何种情形下可以容错免责,应有严格的认定程序。通过规范的程序对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取证,细化申请、核查、认定、答复、申诉等操作流程,由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监督执纪,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确保认定程序公开,阳光运行。另一方面,要以纠错机制促进容错机制的完善。当改革偏差、失误发生之后,应当及时纠偏纠错,启动相关的错误应急反应机制,对产生风险的源头、过程及后果进行科学评估,采取必要补救措施予以纠正,把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较低。
“惟其艰难,方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意义重大。在容错纠错机制执行过程中,各地方应从实际出发,及时总结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逐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广大基层干部更好地改革创新、促进发展提供保障。(作者系市委党校教师)
构建容错纠错机制 为创新者撑腰鼓劲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魏舒阳)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旗帜鲜明地提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总体来看,全面从严治党促使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氛围总体向好。但是,一些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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