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程长珠)“小车3元/小时,摩托车2元/小时,电动车2元/小时。”近日,家住彩虹大厦小区的居民致电本报反映称,小区物业“见车收费”,甚至连电动车也不放过,这种收费太不合理了。
接到报料后,记者来到彩虹大厦小区调查了解情况。
在小区门口记者看到一个小牌子,上面贴着的收费“告示”写着“本停车场为小区内部停车场,外来车辆计时收费,小车3元/小时,摩托车2元/小时,电动车2元/小时”等字样。
正在帮居民装修房子的吴师傅告诉记者,他每天骑的是一辆电动车。为了车辆安全,每次他想将车子停到小区里,但都被小区保安拦了下来,并被告知如果要进小区停必须按2元/小时的标准收取停车费。“这样一天下来岂不得十多元钱?我真有点搞不懂,怎么连电动车也收费?”没办法,他只好将车子停在附近一免费开放的小区里。
这时,房屋主人张先生对记者说:“小区物业见车就收停车费实在不妥。”采访中,另有多位该小区居民表示,“小区门口告示上明明写着是对外来车辆实行收费,怎么连我们小区居民自己的车辆也要收费?”
针对此事,记者电话联系了该小区物业公司黄姓负责人,他表示:小区业主的车辆可以实行租赁的方式,按自租车位进行停放。门口告示牌上写的,主要是针对外来车辆的。毕竟小区本来停车位就不多,如果不加强管理,本小区居民的车子就没地方停了。
随后,记者来到物价部门反映了相关情况。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林龙非常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赶到彩虹大厦小区了解情况。
“经调查后我们发现,该小区停车收费确有不合理的地方,我们已责令该小区物业近期整改。”林龙介绍,小区门口告示牌上明确写着: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所有车辆进入小区,半小时内应该实行免费停车。因此,该小区那个告示牌上,必须增加半小时内停车免费的内容。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该小区看到,其门口告示牌已进行了更换,半小时内停车实行免费。
小区停车“见车收费”引争议
本报讯(记者程长珠)小车3元/小时,摩托车2元/小时,电动车2元/小时。近日,家住彩虹大厦小区的居民致电本报反映称,小区物业见车收费,甚至连电动车也不放过,这种收费太不合理了。 接到报料后,记者来到彩虹大厦小区调查了解情况。 在小区门口记者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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