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荆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安全秩序,有效遏制机动车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构建和谐交通环境,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于2017年2月13日起,启用荆门、荆门北两条高速公路出口沿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现对以上地点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予以公告。具体违法行为及设置点位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处罚标准
2.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点位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日
附件: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处罚标准
2.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点位
一、闯红灯电子警察抓拍:
1.象山一路与长宁大道交叉路口;
2.月亮湖路与白庙路交叉路口;
3.月亮湖路与月亮湖南路交叉路口;
4.月亮湖路与炼厂路交叉路口;
5.月亮湖路与五一路交叉路口;
6.月亮湖路与顺通巷交叉路口;
7.月亮湖路与江山路交叉路口;
8.月亮湖路与荆东大道交叉路口;
9.培公大道与虎牙关大道交叉路口;10.培公大道与深圳大道交叉路口; 11.培公大道与白石坡路交叉路口;
12.培公大道与关公大道交叉路口;
13.培公大道与荆和大道交叉路口; 14.培公大道与迎春大道交叉路口。
二、高清卡口抓拍:
1.培公大道气象局卡口;
2.月亮湖路(江山路至顺通巷路段)卡口;
3.荆门北高速出口杨家桥卡口。
三、路段电子警察抓拍:
1.象山一路(金虾路-长宁大道路段);
2.月亮湖路(白云大道-白庙路路段);
3.月亮湖路(白庙路-月亮湖南路)路段;
4.月亮湖路(月亮湖南路-炼厂路)路段;
5.月亮湖路(炼厂路-五一路)路段;
6.月亮湖路(五一路-朝阳路)路段;
7.月亮湖路(朝阳路-顺通巷)路段;
8.月亮湖路(顺通巷-江山路)路段;
9.月亮湖路(江山路-荆和大道)路段;
10.月亮湖路(荆和大道-永安路)路段;
11.月亮湖路(永安路-荆东大道)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