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 记者 曾丽妮)1月23日上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丰林代表第十三届市纪委常委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
主要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总结2016年全市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听取部分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述责述廉。
2016年,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明显增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坚决落实,党的纪律建设全面加强,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臻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筑牢,广大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满意度和信心不断提高。
强化问责
全面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市委率先垂范,出台主体责任清单和问责办法,市委书记周先旺约谈7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合格和排名靠后的部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市纪委紧跟赶趟,出台监督责任清单和追究办法,班子成员带队就落实“两个责任”开展3轮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地方(部门)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严肃约谈。始终把追责问责作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的关键一环。
全市共问责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领导干部13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4人。加大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力度,全市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问责115人(含县级干部4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
“谁不明白谁就要吃亏,谁不担当谁就要让位,谁不问责谁就要被问责”逐步成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共识。
狠刹“四风”
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0个
2016年,市纪委持续狠刹“四风”,作风建设渐成新常态。紧盯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四风”问题新动向、新问题发力,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9轮明察暗访,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
2016年,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0个,处理38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07人。对典型案例坚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市纪委下发6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通报,对27起典型案例在网站、报刊、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同步发布,释放强烈信号。
严肃查处市四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曾凡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副调研员彭国良2起顶风违纪典型案例,被新华社、中国纪检监察报等中央媒体报道。围绕政风行风督促部门履职尽责,针对明察暗访、电视问政、党风政风热线曝光和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下发履职尽责不力专项督办函11份,对黄石港口闭关事件、开发区太子镇和佳采石场“1·14”坍塌事故、阳新县洋港镇“4·15”瓦斯爆炸事故以及大冶市还地桥镇秀山地区环境突出问题中存在的失职渎职等行为,坚决依纪依法查处。
遏制腐败
立案1450件其中县级干部89名
2016年,遏制腐败蔓延取得新胜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821件(次),同比下降53.8%。立案1450件,同比上升41.1%,其中县级干部89人,同比上升43.5%;处分1386人,同比上升55.2%;移送司法机关47人。
严肃查处了市气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端好及原调研员陈守伟,下陆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曾庆龙等一批不收手、不收敛的领导干部典型腐败案件。
市纪委把严查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换届纪律作风等多轮监督检查,对2起违反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对涉及换届线索优先核查,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完成干部征求意见2374人,建议暂缓292人,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实施谈话函询203人次。全市处分的1386人中,轻处分1155人,占83.3%;重处分231人,占16.7%;重处分中移送司法机关47人,占立案总人数3.4%,体现了严管厚爱的“初心本意”。
此外,为加强反腐败协调,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切实构建市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主办责任,检察、公安、法院等机关负协同责任的立体化责任体系。2016年以来,共缉捕“天网行动”对象1名、其他外逃人员25名,成功劝返“百名红通人员”1名,得到中央纪委、省委和省纪委的充分肯定。市检察院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集体一等功。
“天网行动”以来,我市再未发生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外逃事件。
基层反腐
激活“神经末梢”加强监督合力
2016年,也是全市严惩基层腐败、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的一年。
市纪委着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先后开展基层违反群众纪律突出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等“六个专项治理”工作,给予党政纪处分527人,组织处理及其他处理244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保问题,市纪委协调司法机关开展露天采石场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查处非法开采企业9家;立案67人,诫勉谈话28人,批评教育25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共取消违规享受惠民政策资格4375人,追缴违规资金288万元,追责问责890人,给予组织处理613人,党政纪处分277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按照“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纪检监督”的要求,全市76个市直单位(部门)基层党组织配齐纪检委员(纪委书记),激活“神经末梢”,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
此外,市纪委还积极组建党委巡察机构,设立了市委巡察办和2个巡察组,对4家市直单位进行政治巡察,市县两级党委巡察进展顺利,强化了党内监督利剑作用。
强化教育
让纪律和规矩意识根植于心
协助市委抓好第十七个“宣教月”活动,主动做好《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学习贯彻工作。市委书记连续3年在“宣教月”期间作学党章党规辅导报告。
组织开展《准则》和两个《条例》宣讲及知识测试活动,市"四大家"领导带头参加,全市累计19万余人次接受教育。
坚持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醒党员干部,拍摄警示教育片《污染政治生态的环保卫士》在市纪委全会上播放,编印《背离初心的悔恨》、《家风无小事》等教育读本发放党员干部学习,起到“以案明纪”警示效果。
创新开展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协助市委出台《黄石市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实施办法(试行)》,762名受处分党员干部接受回访教育。
深化改革
纪律检查工作活力不断激发
稳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出台2016年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19项改革任务已全部完成。
改革纪委派驻方式,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恢复派出市直机关纪工委、设立20家派驻纪检组,实现了对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的全覆盖。
积极组建党委巡察机构,设立了市委巡察办和2个巡察组,对4家市直单位进行政治巡察,市县两级党委巡察进展顺利,强化了党内监督利剑作用。
严格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全面推行县(市)区纪委向市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制度,加强对上报情况的综合分析和对下的监督指导。
严抓严管
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展现新气象
加强纪委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提升理论素养,锤炼坚强党性。
以换届为契机,加强市县两级纪委班子建设,优化纪委委员结构,专职纪检干部占比大幅提升。
加强能力建设,连续三年开展“争当纪检监察好干部,争创工作新业绩”活动,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市纪委监察局被省纪委评为“2016年度市州纪委监察局绩效考评优胜单位”。
严格自身管理监督,开展3轮作风巡查,共立案8件,谈话函询4人,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7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东楚晚报记者曾丽妮)
部署2017年反腐工作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把纪律挺在前面,践行“四种形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重点抓好七方面工作:
(一)加强纪律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严明党的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带动各项纪律严起来。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项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基础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追责问责,推动管党治党落地生根
强化压力传导。打通压力传导“较后一公里”。
推进标本兼治。督促各级党组织坚持抓惩治和抓责任相统一、查找问题和深化改革相统一、选人用人与严格管理相统一,综合施策、标本兼治。
严格追责问责。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三)保持常抓韧劲,促进风化俗成,不断引导党风民风向善向上
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为执纪审查重点,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查处。
加大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整治力度。督促有关部门下大力气整治“文山会海”、对基层检查考核评比过多过滥、统计数据造假等问题,尤其是扶贫脱贫中弄虚作假行为。
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作风建设交叉督查、即查即办、倒逼问责等长效机制,坚持不懈把纠治“四风”工作做深做实。
(四)坚定旗帜立场,践行“四种形态”,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高压惩贪治腐。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此句可突出制作)。
积极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
提高执纪审查质效。强化执纪审理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把严明审查纪律与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
(五)坚持改革创新,不断释放活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持续深化“三转”。督促各级党委、纪委和部门准确把握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
进一步强化派驻监督。巩固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成果,健全完善业务指导、考核管理、后勤保障等制度。
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发挥巡察的“尖兵”作用,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
(六)聚焦突出问题,构建长效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把压力传导到县乡党委、纪委,责任压实到基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
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认真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七)强化自身建设,坚持严管厚爱,坚决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队伍
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加强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倡导学思践悟,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鉴别、学习调研、执纪监督、改革创新、拒腐防变等能力。
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对履职不力、责任缺失引发严重后果,以及执纪违纪、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行为,坚决查处,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队伍。
牢记神圣使命 聚焦专责监督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中国共产党黄石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 记者 曾丽妮)1月23日上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丰林代表第十三届市纪委常委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 主要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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