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全媒体记者 丁欢 卞雪)
2016年4月12日,市人民政府印发《黄石市城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以下简称《禁烟规定》),但近一年来,《禁烟规定》并未落到实处。究其原因,主要是《禁烟规定》内容缺乏对于惩戒方法的具体指导,难以操作实施。
市政协委员李义词和陈凯雯建议,进一步完善《禁烟规定》,具体奖惩。同时,在严格禁烟的同时,在规定的公共场所划分和建立允许吸烟区域,将街头垃圾桶进行一定的外观改造,或者设立收储烟蒂的公共设施;在室内公共场所建立吸烟室,将吸烟人群分离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