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日报 通讯员 黄惠琳)2016年,下陆区法院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在审判实践中不断探索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整合立案、民事、刑事及执行庭的审判资源,形成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合力。该院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成为下陆区基层党建创建优秀服务品牌之一。
下陆区法院开通妇女儿童维权热线。启动社区服务法官活动,在每个社区安排一名法官挂职负责,在指导社区法律服务的同时,及时与社区妇联组织沟通。妇联做好登记工作,社区法官进社区后,及时处理。
快捷立案。凡是符合立案条件的,当日立案,当日移交业务庭;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提供现场指导或根据情况与妇联、团委沟通,协助处理。做到合理收费。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实行减半预收诉讼费。对于出具困难证明的妇女、儿童,依法予以减、缓、免诉讼费。
细致审理。根据案件的情况由具体的庭审妥善处理。涉及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民事案件,案件分至具体庭室后,由成立的维权法官及时处理。受案后,当日或次日送达到位。并优先排期开庭、优先审理。优先敦促审理。而刑事案件则由刑庭专门成立未成年刑事案件审判合议庭,由女法官担任审判长,配备了资深法官专门审理该类案件。执行庭成立“三费”执行组专门执行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案件,提升执行效力,保障弱势权益的及时兑现。
注重调解。在民事审判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加强妇女儿童维权审判和法律咨询人员队伍建设,在审判活动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在依法保证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采取预约调解、电话调解、上门调解等灵活方式,提高调解效率。选用审判经验丰富、办事细心耐心、善于化解矛盾的法官审理离婚、监护权、抚养权、扶养费以及继承等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婚姻家庭纠纷,女职工劳动保障纠纷,家庭暴力、学生伤害等案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同时,根据案情需要,邀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妇联干部依法参加审判活动,积极为权益受侵害的弱势妇女儿童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济。
积极与区妇联、教育系统及司法局密切联系,联合开展妇女儿童维权相关工作。邀请社区、妇联相关人员参加案件调解与执行,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多方努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与司法局建立紧密的联系,协助制定律师担任涉妇女儿童案件的法律援助律师制度。
下陆区法院以情暖心竭力为妇女儿童维权
(黄石日报 通讯员 黄惠琳)2016年,下陆区法院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在审判实践中不断探索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整合立案、民事、刑事及执行庭的审判资源,形成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合力。该院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成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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