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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公示(十九)

截至12月21日16:00,我市共接到省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转办信访件47件(含重复投诉8件),其中市级6件、东宝区11件、荆门高新区掇刀区1件、沙洋县8件、京山县3件、钟祥市17件、屈家岭管理区1件、漳河新区0件。在交办的信访件中,23件涉及水

  截至12月21日16:00,我市共接到省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转办信访件47件(含重复投诉8件),其中市级6件、东宝区11件、荆门高新区·掇刀区1件、沙洋县8件、京山县3件、钟祥市17件、屈家岭管理区1件、漳河新区0件。在交办的信访件中,23件涉及水污染,26件涉及大气污染,11件涉及噪声污染,其他投诉7件。目前已办结完成38件(含重复投诉件7件),正在调查处理9件。

  注:本公示为当日办结、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前期办理情况见之前公示内容。

序号受理编号举报内容涉及区县及部门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备注
1D1213P025信访人反映:东宝区子陵铺镇3家石材厂环境污染问题。曾庙村四组天峰建材厂(法人代表:罗某)、保通建材厂(法人代表:袁某)、白云石材厂(法人代表:王某)生产及运输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3家石材厂毁林1000多亩,破坏三国古战场寨子山,超期越界开采现象严重。信访人曾向荆门市政府反映,但是问题没有解决。东宝区12月15日东宝区政府安排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生产及运输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的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2016年12月15日,执法人员对3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三家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保通建材厂和天峰建材厂厂区路面已全部硬化,密闭生产线安装有布袋脉冲除尘器,整个生产线实行密闭,上述两家建材厂均通过了“三同时”验收专家评审。
2016年10月东宝区环保局针对保通建材厂和天峰建材厂环境污染问题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处罚款。2016年11月29日,对企业采取了停电措施,责令企业停产整改,进一步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
(二)关于“毁林1000多亩,破坏三国古战场寨子山”的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2015年底,东宝区林业局对天峰石料厂、白云石料厂和宝通石料厂分别下达了停止违法占用林地通知书,责令3家企业依法办理林业相关手续。经东宝区文体局核实,天峰建材厂和白云石矿开采作业面不涉及到文物点,保通石料厂作业面距离寨子山遗址50米,该建材厂在作业时未超越开采界线,未对文物点造成损毁。
(三)关于“超期越界开采现象严重”的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2014年,东宝国土分局对保通建材厂矿区范围北部、天峰建材厂南部、曾庙白云石矿西部越界开采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没收3家采石场违法所得和罚款的处罚,责令3家采石场退回到矿区范围内开采;2015年,东宝国土分局对曾庙白云石矿中部超深开采进行了立案查处,处以了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处罚,责令退回到矿区范围内开采。目前,3个石材厂均已按照规定埋设了矿区范围界桩,均在矿区范围内开采。
部分属实东宝区委、区政府已组织东宝国土分局等部门,编制了3个采石场的关闭方案,并要求3家矿山关停后半年内,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在3家采石场关闭前,东宝区委、区政府将加强对其管理。
(一)东宝区委、区政府责成东宝国土分局严格采矿权管理,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公安、安监等部门停供火工用品,停止矿山采矿作业。加大矿山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对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督促实施2015-2017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对破坏植被的区域进行覆土植树、植藤、植草。
(二)东宝区委、区政府责成东宝区环保局督促保通建材厂和天峰建材厂12月25日前完善相关环保设施,完成“三同时”验收,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生产过程中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东宝区委、区政府责成东宝区林业局加强矿区林地监管,对涉及林地占用的责令企业依法办理林业相关手续。
(四)东宝区委、区政府责成东宝区文物部门加强文物管理,对寨子山文物保护点定期巡查监管。
 
2D1213P048信访人反映:屈家岭高湖分厂(在原高湖小学内)生产漂白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石灰水导致周边的庄稼死亡,排放的废气有刺鼻的味道,石灰粉到处飘散,严重污染环境。屈家岭管理区已于受理当日转交屈家岭管理区管委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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