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黄石日报)
□张祥胜
较近,一位民工朋友向笔者诉苦,自己和工友前年在我市一家工地打工的工资共计11万多元至今分文未“讨”回,今年怕是过年也不能回家了。拿着沉甸甸的工资欠条,他欲哭无泪。
民工“讨薪难”问题一直被社会所关注。近年来,中央、省、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政策法规,但由于劳动合同制度执行不到位、民工流动性大、范围广和涉及到的工程建设项目多、债务关系复杂等原因,仍有相当一部分民工工资难以按期发放、难以追偿到位。
农民工为城市建设发展功不可没。打工收入作为民工家庭主要的生活来源,也是实现脱贫的有效途径。对于“讨薪难”,需要的是政府部门的积极应对、主动作为,伸出那双关爱的手。
破解民工“讨薪难”要进一步压实各级各方责任。基层政府部门要对辖区内拖欠民工工资的工程项目逐一研究对策,制订妥善的清欠计划并督办落实,同时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避免矛盾激化。人社部门要建立健全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和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优先兑付和清偿民工工资。司法机构和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大对恶意拖欠民工工资案件的立案、查处、执行力度,帮助民工讨薪、清欠,切实维护民工合法权利。信访部门要加大对民工欠薪问题信访件的督办协调、跟踪落实力度,确保民工工资清欠问题件件有回音、有落实。
破解民工“讨薪难”要引入问责机制。要严格执行基层政府属地负责制,落实民工工资发放主体责任,坚决制止和纠正民工讨薪过程中相关责任部门互相推诿、“踢皮球”等行为,防止出现民工讨薪无门、维权无门问题。要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对因工作不力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人和事启动“问责”程序。严厉查处和通报一批恶意逃债、故意拖欠民工工资的“老赖”,严格拖欠民工工资责任追究,提高拖欠民工工资的违法成本,引导企业诚信用工、诚信履约、按时结薪。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工工资无小事。时至年关,各级各部门都应把破解民工“讨薪难”作为保稳定、促和谐、惠民生的头等大事来抓,有力推进民工工资清偿工作,不让农民工流血流汗又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