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京山县孙桥镇胡家棚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胡德宏,村党支部副书记方友清,在开展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工作中弄虚作假,胡德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方友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村党支部副书记职务。因工作失职失责,孙桥镇分管扶贫工作的副镇长易志新、包村干部孙桥镇党政办主任李小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京山县永漋镇刘家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江勇,村党支部委员、财经委员江少斌,利用职务便利,在实施扶贫项目建设中弄虚作假,骗取扶贫资金,江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江少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沙洋县官垱镇王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范江坤,虚报扶贫项目套取扶贫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沙洋县官垱镇熊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范银儒,虚报扶贫项目套取扶贫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钟祥市柴湖镇石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石新华,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叶国强,村委会副主任石保贵、贾书萍,利用职务便利,分别以各自家属名义申报贫困户,享受相关优惠扶持政策,石新华、石保贵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叶国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贾书萍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6、钟祥市柴湖镇吴营村党支部书记吴学敏、村会计吴尚群,采取虚开发票方式套取扶贫开发项目资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荆门市东宝区仙居乡盐井村村委会主任陈巾军,安排他人编制虚假资料套取扶贫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荆门市东宝区仙居乡珍珠村党支部书记陈中斗,安排他人编制虚假资料套取扶贫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荆门市东宝区仙居乡福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明才,安排他人编制虚假资料套取扶贫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荆门市东宝区仙居乡矿山村党支部书记周武,安排他人编制虚假资料套取扶贫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荆门市掇刀区团林铺镇凡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清明,伙同他人套取国家扶贫资金用于村级开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