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 记者 高喜明)四川省眉山市智鑫铸钢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鑫)法定代表人刘某,用20万元购买2000万元没有兑现能力的商业承兑汇票并背书,与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冶钢”)签订购买合同,骗走新冶钢价值536.7万元的钢材。6日,黄石市公安局通报,破获了这起涉嫌票据诈骗案,已对刘某及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措施。
今年9月18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新冶钢员工报案,称智鑫与新冶钢在2015年10月签订了一份5700吨钢材、每吨3200元—3250元的销售协议,智鑫提供了由其背书的中新房国创实业(北京)公司(下简称“国创”)价值20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
2015年10月-12月,新冶钢按合同分三次发钢材1238.9吨(价值536.7万元)给智鑫。2016年1月,在汇票到期后,新冶钢找刘某要货款。刘某称此商业承兑汇票没有兑现能力,智鑫现在负债累累,无资金支付货款。
今年9月20日,经侦支队专案组赴北京调查国创,发现其是一个无办公地址、无办公人员、无资金流的“三无”公司,且与智鑫没有任何业务往来。上述20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确实无法兑现。
今年9月26日,警方以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办案人员远赴眉山,在当地警方配合下,依法传唤犯罪嫌疑人刘某。
原来,2010年3月,刘某成立智鑫公司,本身负债累累。2015年7月,为了救活公司,刘某找到犯罪嫌疑人余某请其帮忙借钱融资,从新冶钢购进钢材,恢复公司生产。余某告诉他,有一家北京公司有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用作抵押。随后余某联系到犯罪嫌疑人张某(女,国创法定代表人,现被警方列为网上逃犯)。刘某从张某处以20万元购买了两张10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
刘某还交代,骗得新冶钢近1300吨钢材后,他将其中的580吨钢材以每吨1300元-1700元低价销售给他人,获利65.1万元用于抵债;将其中的300吨钢材送到四川省攀枝花市某公司加工成280吨钢球;将其中的100吨钢材抵给余某作为开票费。
2016年10月,黄石警方在四川成都将犯罪嫌疑人余某抓获归案,11月25日正式批捕。截至目前,该案已追回钢材及现金共计价值376.3万元。
嫌犯用20万元购买2000万元没有兑现能力的汇票 诈骗新冶钢536.7万 黄石警方追赃376.3万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 记者 高喜明)四川省眉山市智鑫铸钢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鑫)法定代表人刘某,用20万元购买2000万元没有兑现能力的商业承兑汇票并背书,与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冶钢)签订购买合同,骗走新冶钢价值536.7万元的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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