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人社部在全国选定的首批15个试点城市之一,我市于11月22日出台了《荆门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试行)》,为失能人员提供长期护理保障,提升失能人员的生活质量。
不少家庭有因年老、疾病或伤残丧失日常生活能力而需要长期照料的人员,不仅需要家庭成员长期付出大量精力,还有大量的照护开支。福寿居老年公寓负责人严静常年与失能老人的护理工作打交道,她说:“去年夏天,一位因二次中风导致失能的八旬老人入住我院,据我们所知,虽然他的子女孝顺、老伴尽心,壮年时期一直是家庭顶梁柱的他,仍自认为给家庭和子女带来了负担,精神压力很大。作为子女,即使承担得起护理费用,劳心劳力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这种情况我们经常见到。”
我市是中南地区唯一一个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地区,按人社部要求,要用1至2年的时间探索出比较成熟的制度。《办法》的出台,将对失能对象身边的家人、朋友甚至家人的同事等一系列人员带来利好,不仅减轻失能对象的经济负担,还大大减轻了他们及身边人的精神负担。在维护这部分特殊群体基本生活权益的同时,还能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拓展护理从业人员就业渠道。
根据刚出台的《办法》,长期护理保险参保对象为荆门市辖区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加基本医保应同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经过周密测算和论证,确定2016年参保对象一人一年只需缴纳30元。与基本医保保障内容相比,长期护理保险对象享受待遇更加便捷:工作人员可上门服务,支付待遇包干、不设门槛、直接按比例报销,服务方式灵活多样。
市人社局还将会同有关部门一起研究制定具体配套措施,包括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报流程、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办法及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确保《办法》有效落地。(记者周围 通讯员 郭后华 全本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