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节后,防火防盗”,这句流传了多年的老话,有一定的警示意义。每到春节前后,就有一些不法分子动起了歪脑筋,想趁机捞一票。宁波市公安机关结合岁末年初发案实际,开展了“春雷行动”,把各类侵财犯罪作为打击重点。
昨天,记者从宁波市公安局了解到,截至3月11日,“春雷行动”共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103名,破获刑事案件2445起,追缴赃款赃物价值221万余元。通讯员 孙波 蒋志强 记者 王莎
春节前后拘了1100多人
1月31日凌晨,张某正拿着铝合金窗户走,邱隘派出所巡逻民警叫住了他。
“你为什么大晚上拿着这个铝合金窗户?”民警询问道。
“我在自家门口发现这个铝合金窗户,认识这个窗户是电瓶车修理店的,就把窗户送过来了”。张某心虚地低下了头。
民警从张某的表情上,立刻想到刚才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的一个可疑情况。“一户电瓶车修理店的玻璃被砸,室内被翻得很是凌乱,可是拨打店主贴在门外的手机号,却是无人接听。”民警说,“我就想这个人是不是就是入室盗窃的人。”
果不其然,当张某从监控中看到自己的时候,他承认了盗窃事实。
原来张某欠了钱,看到店家贴着回家过年的告示,便有了入室盗窃的想法。本以为自己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却不想在折腾一番后没有发现什么值钱的东西。
张某在“不甘心”的驱使下,卸下电瓶车店里铝合金窗户,打算搬到家后去卖钱,不想被民警逮个正着。
对于警方来说,“捞一把”早已是多年的关注重点,结合岁末年初发案实际,宁波公安开展“春雷”专项行动,把各类侵财犯罪作为打击重点。
记者了解到,此次“春雷行动”,公安机关尤其强化团伙打击。两次运用合成作战机制,深挖侵财犯罪线索,组织警力330余名,实施2次集中抓捕行动,一举打掉系列性、跨区域、职业性的侵财犯罪团伙6个,抓获并刑拘犯罪嫌疑人31名,破获案件近百起,现场缴获赃物手机20余部。
截至3月11日,共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103名,破获刑事案件2445起,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其中破获侵财刑事案件1573起,刑事拘留侵财犯罪嫌疑人822名,追缴赃款赃物价值22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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