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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斩断伸向个人信息和隐私的“黑手”

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评论员陈庆璞 中消协近日发布了《2014年度消费者个人信息网络安全状况报告》,报告显示有三分之二的受访者表示在去年曾遭遇过个人信息被泄露或窃取,而在遭遇个人信息泄露后,有八成公众受到过推销、诈骗等电话骚扰,影响了正常生活。据统

  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评论员陈庆璞  中消协近日发布了《2014年度消费者个人信息网络安全状况报告》,报告显示有三分之二的受访者表示在去年曾遭遇过个人信息被泄露或窃取,而在遭遇个人信息泄露后,有八成公众受到过推销、诈骗等电话骚扰,影响了正常生活。据统计,去年全国骚扰电话总数在200亿通以上,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在会场一天就接到三个骚扰电话。

  骚扰电话总是让人烦不胜烦,公众在痛恨之余,也更加疑惑,个人的电话怎么就被这些无良商家获取了?当前,个人信息泄露有两条主要通道,一是线上通道,在互联网比如购物网站,房产、求职信息平台,以及社交应用等进行注册、登录、消费时,个人信息被服务商获取并转卖、泄露,或者这些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服务器被黑客攻击破解,导致用户信息泄露;而第二条通道就是线下实体经济活动中,用户在房产、教育、医疗、健身、快递等各行各业消费时,登记的个人信息被商家转售,从而导致严重的个人信息泄露。

  在当下的大数据、云计算时代,个人信息使用几率增加,泄露的可能和风险也大大增加。信息不是孤立的个人数据,而是暗藏利润的“金矿”。在一些相关行业,出钱购买用户信息,然后进行定向营销,比漫天撒网高效得多。所以生活中就可以见到,某人买了房子,会有无数的装饰公司骚扰电话打上门来,让人不堪其扰。可见,在某些商家的眼中,个人信息就是商机,个人信息就是生产力。

  近两年,携程网信息泄露、全国130万考研用户信息被窃、盗窃12306用户数据等信息泄露事件被媒体广泛报道。实际上,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个人信息泄露都已经非常严重。我们知道,个人信息是个人隐私的一部分,其支配、使用权只能属于用户自身,任何未经本人同意的转售、转让都是非法的,当然更不用说那些涉嫌犯罪的信息窃取了。个人信息安全,个人信息或隐私不被侵犯,应当同食品安全、环境清洁一样,成为居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所以,有关方面应该加大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加大对窃取、转卖用户个人信息行为的打击、惩治力度。2014年5月,郭女士到株洲某通信公司营业厅换购一台苹果手机并进行软件升级,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导致该女士信息泄露,后经工商局调解,该公司赔偿郭女士8000元。应该说,在个人信息泄露举证难、索赔难的情况下,这样的案件实在是太少了。

  当前,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散见于各部门法,没有专门法律。新情况,新问题,为了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更加给力,立法应该及时跟进,或者指定专门法律,或者在各部门法内部对相关法条予以细化,并加强各法之间的协调运作。总之,无论哪种立法方式,都是为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让那些“黑手”不再敢伸向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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