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城市快报记者 韩爱青 昨日,北辰区的董昊一早来到单位,发现自己的办公桌上放着一个来自双街派出所的档案袋,打开后是一个“红本”,原来这是颁发给他的“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明书”。事情发生在8月23日9时30分许,在北辰区双街镇汉沟村天福陵园附近的牛屯,董昊看到一个女孩在一河沟附近徘徊,还没等他回过神,女孩突然跳入河中。他立即冲到事发地点,根本没有考虑自己不熟水性,与另一名市民下河将女孩救起。民警到达之前,董昊一直安抚着女孩。
市民勇救落水女孩 颁发见义勇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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