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双11期间,一位快递小哥在用三轮车送快递
3月12日本报报道的一则消息在宁波快递行业迅速传开:“80后”小伙买了辆二手面包车送快递,结果涉嫌非法运营被查了。
记者调查发现,快递行业普遍遭遇用车尴尬:货车进城难,电瓶车送件太折腾。很多快递从业人员都在问,这样的用车尴尬还要持续多久?
采访中,记者打听到一个给力消息:今年,宁波将在快递行业上马新能源车辆,今年上半年100辆新能源快递车将率先上路。
行业现状
以前开车现在骑三轮
派件晚了整整两个小时
胡旋是韵达快递公司的快递员,从业有五六年了。
以前,他都是开着面包车去单位拉货,送到就近的仓库,然后再骑三轮车到小区送货。前两天,一则快递员开面包车被查的新闻,让他看了有些后怕,“万一被查到,罚款就要好几万,辛苦钱就白赚了。”
昨天一早,小胡改了装备,骑了一辆三轮车出门了。7点左右,他要从中转站分拣,将当天要送达的包裹全部堆到仓库。昨天有100多件,旺季的时候增加一倍多。
“用三轮车装的话,要多折腾好几趟。”他给记者算了时间成本。以前开车的话,基本上一趟就能搞定,上午9点多就开始派件了。昨天用三轮车,一直折腾到11点多。“别看只有100多件,但很多是大件,一个上午,我用三轮车整整拉了四趟。”
按公司规定,当天件14:00前必须签收。如果没有签收就要扣钱了,较怕就是碰到投诉。“一个投诉,几百元就打水漂了。”小胡跑上跑下辗转在几个小区, 14:00前终于顺利完工。等吃上中饭,已经三点多了。“骑三轮车就是太累了,如果是在高峰期,就等着被扣钱了,根本忙不过来。以前,很多人都是硬着头皮开面包车出去。心里都知道,这个是违规的,但没办法。”
时间都耽误在路上了
快递业普遍遭遇用车尴尬
刘经理是宁波某快递企业海曙中心的负责人,对于快递业面临的这种用车尴尬,他的体会来得更深切。
“海曙区域每天的收件量大约是5000多件,50多名快递员平均每人每天要派送100多件。从揽件——中转——分拨——派件——签收,每个环节都要用上交通工具,如果用车的问题不解决,快递员大把大把时间都耽误在路上了。”
他直言,开着面包车去送货,在全国的快递行业都是个普遍问题,宁波也不例外。从宁波大市范围来说,市区外围基本上80%都是用面包车送货。“现在快递件越来越多,竞争越来越激烈,对时间的要求很高。用电瓶车不安全,三轮车市区不能用,很多只能用面包车送货,这是没办法的办法。”
去年年底前,就有私家车送快递被查,但快递员依旧是“顶风作案”。“如果光靠电瓶车或者三轮车,快递都成慢递了。”刘经理说,快递企业不光用车难,还面临停车难。快递员上楼送货,只能把车停在马路边,但三天两头吃到违停的罚单,还容易丢件。“一年下来,一个海曙区域光处理各类罚单就要好几万元。”
较新动态
绿色通道不是长久之计
今年将有100辆新能源快递车上路
宁波是浙江省快递企业较集中、从业人员较多的地区之一,快递行业从业人员超过5万人,全大市的快递企业有170家。去年一年,全市人均寄收快递20件,去年全市快递总量比前年增长了79.2%。但在快递业快速发展的背后,用车难问题却迟迟没有得到解决。
去年,宁波就出台了关于推进宁波快递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在政策支持方面就特别提到了配送车辆的问题。实施意见中提到,加强快递配送车辆规范化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切实统筹好服务经济建设和保障社会效益、道路通行便利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与邮政管理等部门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研究出台方便快捷配送车辆通行(停靠)的工作措施。
目前,全国部分城市通过发放绿色通行证来解决快递车辆市区通行难的问题,比如四川、安徽等城市。采访中,宁波市邮管局的相关负责人直言,从宁波目前的交通情况来看,开辟绿色通道可能不是长久之计。今年,在缓解用车难方面,宁波主要有两方面工作。一是协调交警部门适当增加通行证;二是联合相关部门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辆。记者打听到,今年,宁波快递行业将对车辆进行升级改造,使用新能源汽车,逐步淘汰货车。
这些车辆将享受和出租车一样的特别待遇,可以进入中心城区,不再“限行”。顺利的话,今年上半年,宁波将有100辆新能源车辆上路。
部门说法
非法运营到底如何界定?
开私家车送外卖合法吗?
开着面包车送快速属于非法运营,这是如何界定的呢?昨天,记者采访了鄞州运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
他说,当时张某开的是面包车,而且车内的座椅已经全部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这是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从事道路运输快递业务的车辆属于道路货物经营范畴,必须有相关证件。司机必须通过专门培训,获得由交通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其次,货运车辆必须经过县级以上运管部门许可并办理相应的道路运输证,两者缺一不可。但是,面包车属于客运,不能获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相关许可。
开着私家车送货,这在平时可能挺常见。很多市民可能犯嘀咕,如果家里开了餐饮店,开着私家车送外卖,或者私营老板开车给公司送货,这些算不算非法运营呢?
昨天,记者联系上浙江省运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他说,“在浙江省范围内,诸如开车送外卖或者给自己企业送货等情况,都不会被列入非法运营的范畴。”
他说,在《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中对道路运输经营有明确的定义: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以汽车为他人提供道路旅客运输或者道路货物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包括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他说,这里强调“为他人”提供道路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是为了从运输单位本身属性及其运输行为的直接目的等角度来进一步明确本条例的适用范围。经营性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自有车辆运输其生产所需原材料、制成产品(包括半成品)或者经销货物,并且不向对方单独收取运费的,或者经营性单位以自有车辆为本单位员工生产、生活便利而从事的运输活动,由于其所运输的货物属于运输单位所有(或者说货物所有权尚未转移),运输的人员也是本单位的员工,不是为他人提供的运输服务,不适用本条例。
律师声音
浙江维知律师事务所 秦正学
若法律滞后,可考虑重新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从事货物运输经营确实需要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件,这是为了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既然法律明文规定从事货物运输必须取得许可,那么张某从事货物运输就应当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件,否则确实会构成非法营运。
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快递行业确实蓬勃发展,法律的相关规定是否滞后于实际生活,需要进行论证,如果确实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可以考虑进行修订,但在没有修订前,还是应当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 □通讯员 金辉 应刘娜 记者 薛曹盛 摄影 记者 张培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