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天津日报记者刘平 张洪伟 北京专电 10日和11日,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的天津委员在各界别小组学习讨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讨论政协全国委员会2015年协商工作计划,并提出意见建议。
市政协主席臧献甫,在津全国政协委员何立峰、邢元敏、刘长喜、张俊芳、曹小红、田惠光、高玉葆、沈中阳、黎昌晋、刘建平、张元龙、饶子和等认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意见》就新形势下继续加强政党协商、积极开展人大协商、扎实推进政府协商、进一步完善政协协商、认真做好人民团体协商、稳步推进基层协商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大战略举措。《意见》的出台,对于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对于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发挥我国政治制度优越性,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对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大家一致表示,要准确把握人民政协在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总体布局中的定位和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协商议政,切实做到建言建在需要时、议政议到点子上、监督监在关键处,切实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不断增强政协协商民主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