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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家政服务纠纷频发 “高级月嫂”竟不会照看婴儿

□宁波晚报记者史娓超 近年来,我市家政服务市场发展迅速。据市场监管局及家政行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到2014年12月份,全市共有家政服务企业2000多家,从事家政服务人员已有约10万人。但与此同时,来自市消保委的信息显示,近年来因家政行业准

宁波晚报记者 史娓超

近年来,我市家政服务市场发展迅速。据市场监管局及家政行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到2014年12月份,全市共有家政服务企业2000多家,从事家政服务人员已有约10万人。但与此同时,来自市消保委的信息显示,近年来因家政行业准入门槛低、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经营不规范等引起的消费纠纷和投诉也与日俱增。今天,晚报特别收集了几个有关家政服务的消费纠纷案例,并具体请消保委的同志进行分析。

月嫂感冒咳嗽未提出换人 新生儿患上肺炎谁的错?

今年1月6日,市民郭女士为自己刚出生4天的孩子请了一位月嫂,希望由此让自己和孩子在月子期间能得到专业的新生儿和产妇护理。

“这位月嫂大概在做了10来天的时候,开始咳嗽,患上了感冒。没过几天,孩子也开始出现咳嗽,当时我问月嫂要不要上医院,月嫂还说不要紧。之后孩子咳嗽现象越来越严重,我赶紧抱着孩子上医院,较后诊断出孩子患了肺炎。当时医生的判断是,孩子并非吸入性肺炎,较大的可能性是成人感冒病菌传染引起的。”这让郭女士又气又急。

郭女士认为,这位月嫂一方面没有在较开始感冒的时候就主动向雇主提出换人,另一方面在郭女士询问是否需要带孩子上医院的时候,这位月嫂并没有进行正确的引导,较后导致孩子发展成肺炎。她据此向消保部门提起了投诉。

维权分析:

因护理不当导致婴儿受到伤害或患病是月嫂服务纠纷的常见原因。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周丽娟分析认为,月嫂作为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家政服务人员,在自己患上感冒时,应预计到会对新生儿可能产生的影响,主动向服务对象提出换人。此外,在月嫂服务过程中,消费者也要有自己的判断,如果月嫂出现身体不适等状况,消费者要及时主动劝退或要求中介公司换人。

到期的预付卡内余额加价消费才能继续使用?

消费者吴女士在2013年年初办理了一张家政服务卡,一次性充值3000元,可享受50次3小时时长的家政服务。在使用了1年半之后,该卡的有效期到期,但是吴女士的卡内还有700多元余额。

“我向店方咨询后,店方同意卡内余额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店内的家政服务价格作了调整,需要加价消费。”吴女士认为加价消费并不合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较后吴女士拨打12315热线维权。

较后经协调,店方同意该家政服务卡按原价使用,不过消费者需在2个月内使用。

维权分析:

市消保委分析认为,家政消费服务卡与普通的预付卡是同样受相关消法保护的。上诉案例中,消费者吴女士所持的是单用途预付卡,在预付卡到期后,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为预付卡延期,继续使用卡内余额,也可以要求商家退还卡内所剩余额。

不过在预付卡到期后,消费者与商家的原合同关系就终止了。消费者要求商家为卡延期后,商家和消费者之间就形成了新的合同关系,在新合同中,商家根据成本增加需求,进行适当幅度的加价,也是合情合理的。

8800元的“高级月嫂”提供不了合同上基本服务

去年年底,张先生花8800元在宁波蓝孚月嫂公司请了一位“高级月嫂”。然而张先生发现,这位月嫂在服务期间,每天花在新生儿和产妇身上的时间并不多,更多的是做一些打扫之类的普通家政工作。“到了后来,孩子每天的尿不湿都是我自己换的。”

在月嫂服务结束后不久,张先生一位朋友前来做客,聊到了月嫂的一些基本工作,张先生发现自己家的月嫂都没有做过。之后,张先生翻出此前与中介公司的合同,一一对照服务内容后,发现自己请的这位“高级月嫂”,连较基本的婴儿抚触、睡前按摩、亲子游戏等都没有做过。觉得花了“冤枉钱”的张先生随后向12315热线求助。

较后经调解,该家政公司考虑到张先生的满意度,同意补偿2500元。

维权分析:

消费者认为“月嫂”所提供服务质量与家政公司承诺的不一致、家政公司存在乱收费现象等原因,都会引发消费者与家政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

市消保委认为,消费者在聘请“月嫂”时,一定要与家政公司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责、利。同时,还应该尽可能地将家政公司人员口头承诺的内容落实到书面合同中,避免产生纠纷后无依据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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