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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代表团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黄兴国等发言

天津网讯 天津日报北京专电 记者 李川 魏彧 昨天,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天津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黄兴国、肖怀远等代表发言。 黄兴国说,修改完善立法法,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适应立法工

  天津网讯  天津日报北京专电 记者 李川 魏彧  昨天,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天津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兴国、肖怀远等代表发言

  黄兴国说,修改完善立法法,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适应立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形成完备法律规范体系的迫切需要,对于更好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此次立法法的修改贯彻了中央要求,突出了问题导向,体现了创新精神,更加注重完善立法体制,有利于健全我国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法制度;更加注重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有利于增强立法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针对性;更加注重提高立法质量,有利于增强立法的可执行性。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对地方立法工作作出了很多新的规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结合天津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完善立法计划,健全立法程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使地方性法规更好地适应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需要,为加快建设法治天津、美丽天津提供保障。

  肖怀远说,提交本次大会审议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全面总结了立法法实施十五年来的实践经验,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思路清晰、工作重点突出,有许多亮点,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符合“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是一个成熟的法律案。立法法是关于立法制度的重要法律,这次修改,对于完善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维护法制统一,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一定要紧密结合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实际贯彻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改革方向,突出地方特色,立改废释并举,实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科学制定立法计划,着力提高法规起草、审议的质量和效率。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广泛听取吸纳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确保每一项法规立得住、行得通,务实、简便、管用。

  李盛霖、宗国英、王献华、史莲喜、龚克、李少平、马杰、孔晓艳、邢克智、朱建民、李朝兴、林铁钢、周潮洪、霍兵、包景岭、冯淑萍、许希、孙宝树、何志敏、张杰、张继禹、欧成中、周其林、蔡继明、穆祥友等代表在审议中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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