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欣 绘
□宁波晚报记者 徐叶 通讯员 杨忠信
前天下午,一辆小轿车经过积水路面时因车速过快,车轮激起的积水溅得骑车人一身。被溅湿之后,大多数人只是埋怨几句,而市民余女士却选择记下车牌号报警。经警方协调,她成功获赔洗衣费100元。
现场
汽车开过行人成了落汤鸡
前天下午4点半,雨还在淅淅沥沥地下,路面上形成了不少积水。事发时,余女士穿着雨衣骑电动自行车经过鄞州大道与214省道交叉口。此时,一辆小轿车恰好从她后方开了上来,路边的积水被冲起一人高的水花。
“小轿车经过时开得飞快,看到积水也不减速,我骑着车从头到脚都被溅到了。”余女士说,下雨天碰到类似的事情也不奇怪,但这个司机开得实在有点猛。轿车经过后,余女士瞬间成了落汤鸡,感觉自己的鞋子都能“养鱼”了。余女士反应就是冲着轿车大喊,“快停车,快停下!”不过,轿车驾驶人似乎并没有听到她的喊声。
余女士顿时觉得很生气,时间记下车牌号后,就拨打110报了警。接警后,民警通过余女士提供的线索调看了监控,并很快找到了惹事的小轿车。驾驶人吕某接到民警电话后,很快赶到栎社交警中队接受处理。因为没有造成太大的损失,民警对吕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吕某也认识到,确实是自己驾车过积水路面时考虑不周,便连连向余女士赔不是。较后,在民警的调解下,吕某赔偿余女士洗衣费100元。
现象
碰到类似情况市民很少报警
当日,余女士的做法给民警留下很深的印象。报警后,余女士根据提示赶到交警中队处理。民警说,虽然行车积水溅湿行人、骑车人的情况比较多,但因此报警的市民却比较少。以往也接到过个别报警电话,但因为报警人没记住车牌号码等种种原因找不到肇事车,事情只能不了了之。
民警分析说,一方面雨天视线不佳,机动车疾驰而过,行人、骑车人未必能时间去记号牌;另外一方面,这种行为虽然多发,但人们对它的认知大多停留在“不文明行为”的层面。所以大多数人如果未被激怒,一般不会那么较真,只是觉得倒霉就让事情不了了之了。
余女士告诉记者,其实以前也有被水花溅湿,但感觉机动车没开那么快,所以就算被溅湿了衣服,她也会选择体谅别人。毕竟雨天车辆经过积水路面,不可能一点动静也没有。“开车太不文明了,一时气不过就报警了。”余女士说,驾驶人后来道了歉还赔了钱,自己的气才消了。
说法
利益受损方有权提出民事侵权索赔
据民警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在通过积水路面时,应注意减速缓行。这样可以使行人、骑车人少受溅水困扰。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未明确规定如何处罚,交警部门以教育劝导为主,极少有人因溅湿行人而遭受处罚。所以一直以来,过积水路面减速缓行只是当成“文明行车”的一个标准,在具体执行时,很多时候都得依靠驾驶人的个人素质。
对于驾驶人“飞车溅水”的行为,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的傅律师提醒说,如果驾驶人的溅水行为对行人造成了利益损害,利益受损方就有权向驾驶人索赔。这属于民事侵权行为的一种。
提醒
过积水路面时直线低速是重要原则
栎社交警中队民警表示,阴雨天气过积水路面时,直线低速是确保多方安全的重要原则。车行路上,车速较好控制在40公里/小时内,并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如需停车,尽量提前100米就轻踩刹车。
他说,开车市民见到积水处不要急闪急避,更不要高速通过积水路面。否则不光是对行人不礼貌,还会对车辆发动机造成损害。同时,飞车过积水容易造成轮胎打滑,诱发交通事故。更为严重的是,机动车因随意变更车道或急速变更车道引发交通事故的,即便两车并未发生接触或碰擦,也是由变道一方承担事故责任。
此外,需要提醒的是,机动车驾驶人也不要因为轻微的路面积水而随意违反交通规则,如实线变更车道、从禁行区域、公交车道借道等,这些情况并不能免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