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日从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正在更换专段号牌和标识,公务用车号牌不再使用“鄂HW××××”,统一使用“鄂H××××A”(×为阿拉伯数字)。全市行政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务1458台公车须在本月底前更换新的专段号牌。
此前,我市公务用车车牌使用专段号牌为“鄂HW××××”,但由于该号段在使用前,已经有部分民用车辆核发过,给管理造成不便。
根据省有关精神,我市决定使用新的公务用车专段号牌“鄂H××××A”。按照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求,非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人,不得登记使用公务用车专用号段。属于直接转换公务用车专段号牌的,凭各级公车主管部出具的通知单,带车辆和《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车辆牌照,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属于新购车辆上牌的,凭各级公车主管部门出具的“公务用车定编通知单”及相关材料,到市车管所办理。各单位办结后,须到各级公车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我市对公务用车实行分区段管理,其中,市直机关号段分配为鄂H0000A-鄂H0999A,东宝区为鄂H1000A—鄂H1499A,荆门高新区·掇刀区为鄂H1500A—鄂H1999A,沙洋县为鄂H2000A—鄂H2999A,钟祥市为鄂H3000A—鄂H3999A,京山县鄂H5000A-鄂H5999A;漳河新区鄂H9000A—鄂H9499A,屈家岭管理区鄂H9500A—鄂H9999A,全市公安系统专用号段为鄂H8000A—鄂H8999A。
按照规定,除警车及公安、检察、纪委、国安等少数侦查办案车辆外,全市行政、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其他保留车辆须在9月底前完成新的公车专段号牌转换工作;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辆继续使用原车牌,待公车改革完成后再统一更换。
公务用车专段号牌车辆没有任何特权,使用者应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服从公安交管部门和公车主管部门的管理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记者戴永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