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口声声说自己可以帮忙拉业务,编造了十余家业务单位的大量订单,两年左右时间,他骗走了被害企业三百多万元货款及价值一百多万元的货物。
近日,奉化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李某因诈骗罪以及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通讯员 冯筏 记者 方磊
车上遇老乡,误打误撞做成一笔生意
事情要从2012年上半年的某一天说起。
李某是奉化市大堰人,那天李某在等车回家时遇到了多年不见的老乡徐某,两人在回家大巴车上闲聊起来。聊天中,徐某说他和姐姐办的托盘加工厂一直接不到业务,生意没有起色很是烦恼。
因工厂倒闭欠了一屁股外债的李某当即表示自己可以帮忙接业务,让徐某先给自己3000元定金。
交了钱后,徐某多次来催业务,其实李某只想骗点小钱,被逼得没办法了随便给了对方一个业务员号码,让他自己去联系,万万没想到,这单生意竟然被徐某做成了。
笔生意的成功让徐某仿佛看到希望,这个人情他便记了下来。
过了没多久,李某因信用卡欠款12万元被宁波市公安局江东分局拘留,他有个同学是政府一名官员,徐某也知道这一情况。为了办理取保,李某找来自己一个朋友假冒那位当官的同学打电话给徐某,让其帮忙垫付欠款,承诺之后李某会还款的。
有了这名“官员”的“保险”,加上之前李某“帮忙”,徐某马上帮其偿还欠款。
以为有了信任,没想到这是骗局开始
取保出来,李某为还钱,找到徐某谎称有个公司需要大量木质托盘。一看又有生意,徐某很是开心,但自己厂子只能生产胶合板材质的托盘。
“没事,我在溪口认识家专门做木质托盘企业的周某。”李某眼皮也不眨一下,立刻又杜撰说可以让这家企业代加工,然后再卖给上家公司,从中赚取差价。
买进卖出这个道理徐某自然明白,他一听马上同意,并给溪口的“周某”打了4.1万元货款。这钱,自然是进了李某口袋,拿到钱后他随便写了一张送货单交给徐某。
既然这位老乡可以帮自己厂子拉生意,徐某便提议拉李某入股,由徐某和其姐姐出钱,李某专门负责拉业务,产生的利润各拿三分之一。
之后几个月时间,李某又谎称那家公司有订单,让徐某打了几笔货款到“周某”账户上。有了钱后,李某拿出12万元给徐某用于偿还之前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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