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记者 张家民 一名外地来津男青年因敲诈已婚“女友”,被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判处其有期徒刑。
被告人毕某某,27岁,外地来津人员。2012年8月间,通过网上QQ聊天与被害人张小娟(化名)相识,虽张小娟已结婚,但两人还是发生了不正当关系。几个月后,张小娟提出与毕某某分手,此举激怒了毕某某。随后,毕某某以到张小娟单位公开与其有不正当关系、扬言要伤害张小娟家人等相要挟,先后多次向张小娟勒索钱财共计人民币9000元,后将赃款挥霍。2013年6月的一天,毕某某又以同样手段向张小娟勒索钱财,索得现金5200元。因不堪敲诈,张小娟随即报警。民警当场将毕某某抓获,并从其身上查获涉案赃款人民币5200元。
日前,红桥区人民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毕某某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毕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公开他人隐私等手段多次强行索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较终判决毕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