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拟推新政促进医疗健康产业发展
记者昨日了解到,南沙区卫生局对外发布了《南沙新区医疗健康产业发展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办法》,2015年起,南沙区财政将每年安排500万元(暂定3年)作为奖励补助专项资金,支持医疗健康产业重点项目。此外,南沙鼓励外籍、港澳台具有执业资质的医师在南沙新区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执业行医。
《办法》提出,自2015年起,政府财政将每年安排 500 万元(暂定3年)作为奖励补助专项资金,用于医疗健康产业重点项目的重点学(专)科、实验室建设、国际认证、医院等级创建、水电补助等。
在投融资政策方面,《办法》明确,医疗健康产业重点项目投资总额在10亿元以上(含本数)的基本建设项目,按该项目当年银行贷款总额逐年给予贴息补助,补助期为3年。
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鼓励外籍、港澳台具有执业资质的医师在南沙新区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执业行医,其执业注册审批按照广州市相关规定执行。南沙新区卫生行政部门将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记者李立志 通讯员南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