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东南商报记者 余婧婧)近日,邮政局在其网站上就《邮件快件收寄验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拟规定,邮政和快递企业验视用户交寄的邮件、快件时,寄件用户应当积极配合收寄验视工作,对于已经封装的邮件、快件,应当主动拆开封装,接受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验视。发现用户有拒绝当面验视等9种情形的,邮政和快递企业可不予收寄。
不予收寄的9种情形分别为:
用户拒绝当面验视;用户填写的邮件详情单或快递运单不完整的;用户在邮件详情单或快递运单上填报的内容与其交寄的实物不符或填报的内容模糊,并且拒绝修改或重新填写的;用户交寄禁寄物品或使用的封装材料、填充材料属于禁寄物品,或者在封装材料、填充材料中夹带禁寄物品的;用户未按规定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安全证明或其他书面凭证的;用户交寄限制寄递的物品超出规定范围的;用户交寄的邮件、快件不符合运输安全的要求或不能确保内件安全的;对用户交寄的信件,必要时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可以要求用户开拆,进行验视,但不得检查信件内容,用户拒绝开拆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予收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的其他情形。
《征求意见稿》拟规定从事邮件、快件收寄验视和安全检查的人员必须经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此外,还对寄件用户需履行的7项义务进行了明确。这7项义务包括完整准确填写邮件详情单、主动展示交寄物品、依照规定出示有效证件、不在邮件、快件内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等。
目前宁波快递工作人员收件验收的情况如何呢?昨天,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超过半数的市民表示,寄快递时有过被快递员询问所寄物品的经历,但当面验视的情况不多。超过8成的市民表示,如果今后快递员要求当场验视,他们也会照做。
对于新规,接受调查的多名快递员觉得,《邮件快件收寄验视规定》一旦正式实施,对于市民起到了约束力,对保障邮路安全有好处。但他们也提出了自己的担忧,“快递员的工资与时效性严重挂钩,每票都要查看会导致运送效率低,这产生的成本要怎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