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8日从东宝区城管局获悉,该局日前对老莱子路夜市经营管理做出具体规定,每天17:30之前,禁止将桌椅板凳等物品摆在人行道上,以缓解夜市“脏、乱、差、吵、堵、污”的现象。
继我市日前在城区划定3处早夜市合法经营点(分别为老莱子路、关帝路和五一路早夜市)后,东宝区城管局立即行动从区域、时间等各方面对老莱子路夜市经营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夜市的经营区域为老莱子美食城北门至象山三路道路两侧。夜市经营时间为:17:30-次日3:00。
该局同时规定,在每天17:30之前,禁止商户将桌椅板凳等物品摆放在人行道及机动车道上,禁止将物品摆到店外清洗。经查发现,一律将其占道物品进行暂扣。禁止乱搭乱拉棚布,不准乱设置广告招牌。经查发现,责成门店业主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实施强制拆除。夜市经营者应遵守国家关于控制噪声、油烟等规定,自觉采取降噪音、防油烟等措施,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未按照相关规定采取措施造成污染、投诉的,经查实,责成限期改正;未改正或整改后仍未达标的,由各职能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从现在起,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人行道及机动车设置饮食摊点的,由城管部门会同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按照各自职责予以取缔,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记者胡于梅 通讯员李李荆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