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评论员 李明 中国游泳协会12日凌晨确认,女子游泳运动员陈欣怡药检呈阳性。陈欣怡目前已向国际奥委会提交了B瓶检测和召开听证会的申请。
陈欣怡被查出A瓶氢氯噻嗪阳性。氢氯噻嗪是一种利尿剂,本身不能提升运动能力,但可以加速代谢,在赛前减轻体重或稀释尿液中的违禁药物。在2016年禁药名单中被列入S5类别,赛内赛外都禁用。所谓B瓶检测,实际是给运动员一个自证清白的机会。虽然进一步检测还没开始,有些网友已经坐不住了。有骂陈欣怡的,也有趁机数落孙杨的。
老实说,如果B瓶检测依然过不了关,那么陈欣怡将成为本届奥运会首名药检不过关的运动员。到时,无论国家游泳队如何解释,此事的负面影响都不容低估。1994年的广岛、1998年的珀斯,国家游泳队多名运动员被查出涉药。依靠其后十余年的“卧薪尝胆”,才重新树立了良好的形象。本届奥运会正是禁药问题的敏感期,这个时候出事,恐怕多年努力要付诸东流。

在陈欣怡药检呈阳性这件事情上,部分网友的心态不可取。陈欣怡是否服用禁药,如果服用是否属于误服等诸多问题,目前尚无结论。对一件还没有结论的事情大放厥词,这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即便较终确认陈欣怡服用禁药,运动员触犯体育规则也只接受与体育相关的处罚,任何人都不能以此为理由进行谩骂,更不能牵扯其他人。中国人说“桥归桥,路归路,一码是一码”,药检这件事也是一样。陈欣怡有错,不等于别的运动员也有错,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从巴塞罗那奥运会女排主力巫丹服用禁药被查至今,中国队在奥运会上干干净净的形象已经维持了24年。所有人,包括运动员、教练员,也包括体育爱好者、普通网民,都应该珍惜这一形象。所以我们不能护短,一旦查实哪个环节出的问题,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我们可以批评运动员服用禁药违背体育精神,但不能对运动员进行人身攻击,因为“被打了脸”就恼羞成怒。







